天津檢察機關依法對劉廣生涉嫌受賄、非法批准佔用土地案提起公訴
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天津市河北區政府原副區長劉廣生(副局級)涉嫌受賄罪、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廣生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劉廣生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天津市武清區規劃國土局副局長、武清區國土資源分局局長、武清區副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作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准佔用土地,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天津檢察機關依法對馬永強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天津市河東區政協原副主席馬永強(副局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馬永強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馬永強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天津市河東區科學技術委員會主任兼東寧高科技產業園管委會主任、中共河東區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津雲新聞編輯孫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