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記者自交管部門了解到,自國慶節假期開始至今,我市熱點高速公路沿線已查處超過百起“非緊急情況時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交管部門提示市民,自駕返程途中切勿將高速公路上的“生命通道”作為“超車道”“停車區”“休息區”,因為很可能因此種“擋路”違法行為延誤交通事故中的救援時間,甚至引發追尾事故。根據法律規定,發生佔用應急車道交通違法行為,除了罰款之外,駕駛證至少一次會被記6分。
據介紹,高速公路應急車道是與車行道相鄰並鋪以具有一定強度路面結構的路肩部分,是靠高速公路右側用白色實線劃出的一條車道,高速公路屬封閉式道路,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在車流量密集的情況下,救援車輛無疑只能沿應急車道纔能快速到達現場,因此應急車道就是名副其實的“生命通道”,警車、救護車、拖車可以從應急車道通行或暫時停放事故車,其他車輛在交警指揮下纔可以通行。
可想而知,如果所有車輛將硬路肩留出供救援車輛通行,將會為事故中的受傷者爭取大量生命急救時間。假如有車輛佔用應急車道超車行駛,一旦有事故發生,高速公路必然會發生短時行車不暢,屆時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的這輛車就將高速公路全部堵死,救援車將無法通行。
根據法律規定,機動車佔用應急車道行駛或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停車的,駕駛人將被予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6分;而駕駛營運客車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停車的,罰款200元,一次記滿12分。國慶節返程途中自覺避免這類交通違法行為不容忽視。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8條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難以移動時,應當采取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警告標志應當設置在故障車來車方向150米以外,車上人員應當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應急車道內,並且迅速報警。(津雲新聞編輯孫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