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近日,一司機持自動擋准駕車型駕駛證,酒駕手動擋車被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隊崔黃口大隊查獲,駕駛證被一次記24分。
天津北方網訊:近日,一司機持自動擋准駕車型駕駛證,酒駕手動擋車被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隊崔黃口大隊查獲,駕駛證被一次記24分。
11月3日22時19分,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隊崔黃口大隊在轄區開展“鐵拳2021”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夜間專項整治時,一輛小客車駕駛人見有交警檢查,便駕車掉頭欲逃避檢查,被交警當場攔截。經現場檢測,該駕駛人王某每百毫昇血液酒精含量為77毫克,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交警進一步核查發現,其持有的駕駛證准駕車型為C2,僅能駕駛自動擋車型,而其當時所駕駛的小型客車為手動擋車型,與駕駛證載明的准駕車型不符。目前,王某因“酒駕”“准駕不符”兩項交通違法行為,被依法予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24分並暫扣6個月的處罰。
公安交管部門提示,《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准駕車型駕駛機動車。持有C2准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只能駕駛小型自動擋汽車,若駕駛准駕車型以外的車型車輛屬於交通違法行為,廣大駕駛人應引起注意。(津雲新聞編輯孫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