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萬寧懲處一起阻撓隔離期滿人員返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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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央視新聞客戶端 作者: 編輯:靳永鋒 2022-08-27 11:35:14

內容提要:8月24日,海南萬寧萬城鎮某小區一位業主隔離期滿,按照疫情管理規定,由社區工作人員承接送回小區居家隔離,卻遭到小區物業及部分業主的阻攔。

8月24日,海南萬寧萬城鎮某小區一位業主隔離期滿,按照疫情管理規定,由社區工作人員承接送回小區居家隔離,卻遭到小區物業及部分業主的阻攔。社區乾部及相關工作人員現場勸導並解釋隔離規定,該小區物業、業主不但不聽勸導,反而煽動其他業主下樓聚集到小區大門口對抗。至晚上7時,小區門口聚集居民約60人,且情緒激動,一度要與社區工作人員挑釁打架。

萬寧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應急組接到情況報告後,迅速趕往現場處置,並協調警力維護現場秩序。市公安局民警到達現場後通過警車擴音器進行喊話,要求聚集的小區業主保持理智,遵守防疫政策,通過正當渠道反映意見,並明示隨意走動、聚集嚴重違反防疫政策,屬於違法行為。民警多次喊話後,聚集的人員不為所動,還出現抽煙、不戴口罩等現象。違法人員陳某當場發表不當言論,質疑防疫政策規定,煽動現場聚集人員的對抗情緒。公安局民警立即依法將陳某控制並口頭傳喚至萬城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應急組進一步釋法說理,小區聚集的群眾逐步散去。隨後,萬寧市公安局萬城派出所在社區工作人員的配合下,順利將隔離完成的人員安全送回住處進行居家隔離,現場恢復正常秩序。當晚,萬寧市住建局連夜約談該小區物業管理企業海南銀通國際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並要求對小區當天值班的物業經理和值班人員進行嚴肅處理。同時,向全市各小區物業發出通告,對該小區物業進行通報批評。

截至目前,萬寧市公安機關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對聚集現場並發表不當言論的陳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決定。同時,傳喚在該小區微信群中發表不當言論的居民吳某斌、黃某林、李某思、吳某燕、林某玲等五人到案,依法對上述五人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決定。下一步,對該小區對抗防疫政策規定的行為,有關部門還將進一步調查處理。

   原標題:海南萬寧依法懲處一起惡意阻撓隔離期滿人員返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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