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日前,天津市人社局、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關於加強行政司法聯動保障新冠肺炎康復者等勞動者平等就業權利的通知,要求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依法在招(聘)用人員、從事職業中介活動時,為勞動者提供平等就業機會和公平就業條件,不得以曾經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陽性等為由,拒絕招(聘)用、隨意違法辭退(解聘)新冠肺炎康復者等勞動者;不得在勞動者入職和用工過程中對新冠肺炎康復者增加非必要的檢查、要求提供非必要的證明、采取區別於其他正常勞動者的限制措施等變相歧視行為;除因疫情防控需要,不得違反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有關規定,擅自非法查詢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
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天津市人社局、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關於加強行政司法聯動保障新冠肺炎康復者等勞動者平等就業權利的通知,要求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依法在招(聘)用人員、從事職業中介活動時,為勞動者提供平等就業機會和公平就業條件,不得以曾經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陽性等為由,拒絕招(聘)用、隨意違法辭退(解聘)新冠肺炎康復者等勞動者;不得在勞動者入職和用工過程中對新冠肺炎康復者增加非必要的檢查、要求提供非必要的證明、采取區別於其他正常勞動者的限制措施等變相歧視行為;除因疫情防控需要,不得違反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有關規定,擅自非法查詢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
此外,本市還將進一步暢通線上線下舉報投訴渠道,加強爭議預防調處,暢通司法救濟途徑,同時加大監察執法力度,嚴格禁止就業歧視,對招聘信息中含有就業歧視內容的,將從重處理處罰,為勞動者求職就業提供良好市場環境。(津雲新聞記者段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