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是一項系統工程,需科研技術、資本、產業、人纔、管理等多方相結合,而法律是科技成果轉化的要素之一。科研人纔由於缺乏必要法律知識儲備,往往不能准確把握自身法律處境,在與資本方等的合作過程中可能因未合理安排相關技術權益,導致喪失技術主導權,從而影響科技成果轉化的進度和效果。”出席全國政協十四屆一次會議的全國政協委員、天津市律師協會副會長牛同栩為此建議,提高科技成果轉化法治化水平,服務科教興國戰略。
“科技成果轉化涉及知識產權、投資並購等較為復雜的民商事法律。根據調研分析發現,科研單位和高技術人纔對科技成果轉化的法治化,普遍存在重視不夠、投入不足的問題。”牛同栩介紹,他建議有關部門加強對科研機構與科技工作者開展科技成果轉化普法宣傳,通過制作、發放與科技成果轉化相關的法律匯編、法律宣傳材料等,提高他們對相關法律的認識水平和重視程度。
他還建議,在有條件的高校及科技成果高度聚集的科研機構,將與科技成果轉化關系密切的法律課程設定為重要選修課,或設立相關法律培訓計劃。同時,在相關行業協會等組織支持參與下,制定並發布適用於科技成果轉化的合同示范文本及簽約指引等,為科研機構及科技工作者提供具有實操性的法律支持。“還可適時出臺鼓勵、支持政策,在科技成果持有方與投資方合作的過程中,提高相關專業機構的參與水平,引導、促進科技成果持有方在股權結構設計、知識產權與商業秘密保護、投資退出等方面做出合理安排,減少或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爭議,更好地發揮科技成果社會效用。”牛同栩說。(津雲新聞編輯李松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