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市公安局就全市公安機關持續開展『昆侖』『清風』等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危害野生動植物犯罪情況進行通報,並公布典型案例。
據介紹,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2023年以來,我市公安機關共偵破危害野生動植物刑事案件61起,抓獲犯罪嫌疑人78名,收繳救助野生動物1000餘頭(只、條),收繳處置野生動物制品500餘件。
行動中,公安機關堅持打防並舉、協同治理,采取多種科技方式,加強重點區域巡查巡防,積極與規劃資源、市場監管等部門開展常態化聯合執法,加強京津冀三地公安機關警務協作,有力地打擊防范此類犯罪活動,織牢織密野生動植物保護屏障。
典型案例:
1.偵破曹某某等人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2023年7月,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有人購買玳瑁、硨磲等國家重點保護動物原材料加工後對外出售。經工作,公安機關成功打掉以曹某某(男,48歲)為首的犯罪團伙,抓獲嫌疑人15名,涉案價值100餘萬元。目前,曹某某等人已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偵破華某非法狩獵案。2023年9月,公安機關巡查發現,西青區一空曠區域有人架設捕鳥網並使用誘鳥器誘捕野生鳥類。經工作,公安機關將嫌疑人華某抓獲,現場解救14只被困網中的候鳥。經查,華某(男,67歲)在候鳥遷徙季期間,以架網的方式捕獵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紅脅繡眼、紅點頦21只,其他『三有』保護動物29只。目前,華某已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3.偵破李某非法狩獵案。2023年12月,公安機關接群眾舉報,在靜海區有人使用電網獵捕野生動物。經查,嫌疑人李某(男,50歲)在明知使用電網狩獵野生動物違法的情況下,使用自制電網狩獵國家『三有』保護動物野兔9只。目前,李某已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津雲新聞編輯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