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近日,津南區人民法院陸續收到多件某小區業主的起訴材料,業主們稱,向某開發商購買的商品房未按期交付,故依據合同追究其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天津北方網訊:近日,津南區人民法院陸續收到多件某小區業主的起訴材料,業主們稱,向某開發商購買的商品房未按期交付,故依據合同追究其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承辦法官了解到,該小區同類情況有近千戶,研判認為,後續可能衍生更多的群體性訴訟,故決定先審結一案,以期帶動批量案件化解。開庭審理後,經事實和證據認定,法院認為,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中關於寬限期的免責條款,雖為格式條款,但並無法律規定的無效情形,也未排除對方的主要權利,故該開發商在約定的寬限期完成房屋交付,無需承擔賠償責任,判決駁回業主要求開發商承擔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後該案經二審維持原判。
津南法院在接到判決結果後,於一周內組織涉訴業主到庭調解,進行釋法明理,推動在審的82件案件全部撤訴,減輕了當事人訴累,節省了司法資源。同時,經與小區業主代表溝通,將判決結果告知小區業主,使得後續可能衍生的1020件同類案件消滅在萌芽狀態。津南法院將繼續推動批量性案件的前端預防、多元化解、實質解紛,達到“生效一案、化解一片、穩定一方”的良好效果。(津雲新聞編輯孫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