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商標制售假機油 天津法院發布這一侵權案件

掃碼閱讀手機版

來源: 北方網 作者:苑美麗 編輯:靳永鋒 2024-04-26 19:52:00

內容提要:4月26日,天津高院召開知識產權主題新聞發布會,會上發布了全市選送的相關典型案例,其中和平法院選送的涉全鏈條制售假機油的重大刑事案件,入選《天津法院知識產權典型案例(2023年)》。

天津北方網訊:4月26日,天津高院召開知識產權主題新聞發布會,會上發布了全市選送的相關典型案例,其中和平法院選送的涉全鏈條制售假機油的重大刑事案件,入選《天津法院知識產權典型案例(2023年)》。

2018年以來,被告人王某某等人采用購買標有“殼牌”“嘉實多”“美孚”“道達爾”等注冊商標的機油桶、包裝箱等材料,再到案外人處灌裝散裝機油的方式,制造假冒他人商標的機油對外銷售,非法經營數額100餘萬元。2022年7月至2023年5月,被告人慕某某受王某某僱傭,提供灌裝散裝機油服務,非法經營數額20餘萬元。被告人尹某某幫助被告人王某某租賃房屋用於存放假冒注冊商標的機油及包裝材料,並招聘、培訓銷售人員,經查,其租賃房屋中存放的機油價值30餘萬元。被告人馬某某、張某某被僱傭為銷售,銷售金額分別為80餘萬元、30餘萬元。五名被告人到案後均認罪認罰,退繳了全部或部分違法所得。

王某某等五人假冒注冊商標、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案,涉案人員多、犯罪金額高、交易時間長、涉及地域廣、社會影響大,嚴重侵害了商標權人的合法權益,破壞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法院生效判決認為,被告人王某某、尹某某、慕某某未經注冊商標權利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特別嚴重,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被告人馬某某、張某某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情節特別嚴重,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鑒於各被告人均認罪認罰,依法分別判處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個月至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的刑期,並分別判處人民幣3萬元至25萬元不等的罰金,對部分被告人適用緩刑,繼續追繳違法所得,依法沒收包裝、標識等違禁品、密封機器等作案工具。

本案裁判結果體現了人民法院在審理知識產權刑事案件中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同時注重采用並處罰金、沒收違法所得及犯罪工具等措施和手段,限制了不法人員的再犯能力,全方位增強對知識產權刑事犯罪的打擊力度,有效維護了商標領域的良好運行環境。(津雲新聞記者苑美麗)

  

下載津雲客戶端關注更多精彩

推薦新聞

關於北方網 | 廣告服務 | 誠聘英纔 | 聯系我們 | 網站律師 | 設為首頁 | 關於小狼 |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22-23602087 | 舉報郵箱:jubao@staff.enorth.cn | 舉報平臺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由天津北方網版權所有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津B2-20000001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205099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編號:12120170001津公網安備 120100020000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