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焦作市,提起全國人大代表姚秀榮,幾乎無人不知。幾年來,她和其他6名省、市人大代表自發組成法律學習小組,認真履行人大代表職責,在依法對一些羣衆反映強烈的案件、糾紛進行司法監督的同時,還積極主動做好羣衆的思想教育工作,化解了大量社會矛盾。
今年49歲的姚秀榮是焦作市起重運輸機械總廠一名刨車工,曾多次獲得勞動模範稱號,1993年當選爲全國人大代表。羣衆的好評,使姚秀榮認識到,人大代表不僅是一種榮譽,更是一份職責。1996年初,姚秀榮不斷聽到羣衆反映當地一些基層公安派出所作風霸道、紀律渙散。她便與河南省人大代表、焦作陶瓷二廠工人李朝義等6名人大代表一起,夜間視察了兩縣一區6個派出所,發現公安民警值班期間喝酒、擅自離崗的現象確實存在。代表們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了這些問題,兩個有問題的派出所受到通報批評,所長被免職,在焦作市公安系統引起很大震動。
爲了履行好代表職責,近幾年來,姚秀榮和李朝義、馬希方等人大代表一起,定期學習法律法規。在學習中,他們逐步認識到,實行人大監督,應重點加強司法監督,特別是針對一些羣衆反映強烈的問題進行監督。有一次,在焦作市組織人大代表檢查評議司法部門的會上,姚秀榮根據調查證實的情況,嚴肅指出了幾個檢察機關領導存在的突出問題。這次評議引起高度重視,在整改階段,有5名檢察長、兩名反貪局長被免職,同時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據初步統計,近幾年來,姚秀榮和其他幾名人大代表一起,依照有關法律程序,對羣衆反映較大的上千起案件、糾紛進行了個案監督,內容涉及公、檢、法、司、教育、環保、土地等行業和部門。
姚秀榮等代表認爲,人大對政府部門和司法機關進行監督,最終目的是爲了促其搞好工作。因此,他們把敢於監督和善於監督結合起來,既關注存在的問題,也積極爲有關部門排憂解難,做好乾部羣衆的思想工作。
1998年1月,焦作市山陽區醫用衛生材料廠發生鍋爐爆炸事故後,3名死者家屬在事故處理過程中與市政府發生較大分歧,並要到省裏上訪。聞知此事後,姚秀榮、李朝義等人大代表及時參與事故處理。徵得事故處理小組同意後,他們深入到死者家屬中做入情入理的勸說,不到一天時間,使這些家屬按照有關政策與市政府達成了協議,事情得以順利解決。
隨着監督活動的增多,找姚秀榮反映情況的人也越來越多。好多次,三更半夜還有人反映情況,第二天清早起來一開門,又有人在門口等着。但姚秀榮不管再忙再累,都認真接待。對真正有價值和社會影響比較大的情況,都認真記下來,通過人大常委會轉給有關部門。面對愛人和孩子的怨言,姚秀榮說,人大代表是羣衆選出來的,羣衆有問題來找我反映,是對我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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