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大理白族自治州經濟開發區工商分局局長王金紅因挪用公款61.4萬元去賭博,近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從1998年5月到9月,王金紅利用職務之便,以考察、出差、購置材料等爲由,採取寫借條的方式,先後挪用公款人民幣61.4萬元。1998年6月1日晚,王金紅參與賭博被大理市公安局紫雲派出所民警現場抓獲,沒收賭資1萬元,並處罰款3000元。最終他不但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還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周東棣 胡金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