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在上海舉行的全國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會議上獲悉,我國將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對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制裁侵犯知識產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爲,以更好地保障“科教興國”戰略和促進科技進步和文化事業的發展,爲加入WTO作好司法準備。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曹建明介紹,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1990年至2000年期間,全國各級法院共計審結各類一審知識產權糾紛案件36088件,其中,商標權案件3027件,專利權糾紛案件9318件,技術合同糾紛案件13710件,著作權糾紛案件4486件,不正當競爭及其他知識產權糾紛案件5963件。特別是近年來,人民法院成功地審理了一批在國內外產生重大影響的案件,充分體現了我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水平,樹立了我國在國際社會中的保護
知識產權的良好形象。最高人民法院在總結各級人民法院審理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的基礎上,及時有針對性地制定了有關司法解釋30餘件,爲建立和完善我國知識產權審判制度作出了積極的貢獻。曹建明說,目前,我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範圍,已經包括技術合同、商業祕密、商標、專利、著作權、計算機軟件、計算機網絡、數據庫、域名、不正當競爭、植物新品種和科技成果權等各個領域。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對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對於更好地開展整頓和規範經濟秩序工作,適應加入WTO的需要,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義。我國法院將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審判組織和隊伍建設,各高級人民法院要建立審理知識產權案件的民事審判庭。爲了進一步加強對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的指導,加大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最高人民法院將根據我國有關法律並參照國際慣例出臺新的司
法解釋,對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爲採取相應的訴前停止侵害措施,對侵權行爲造成的損害後果適用全面賠償的原則。此外,有關涉及審理計算機網絡域名糾紛案件等高新技術領域的知識產權司法解釋,也正在抓緊研究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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