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日前召開的公處公判大會,人民法院對該市首例有組織犯罪案作出一審判決,數罪併罰,判處黑社會頭目容乃勝有期徒刑19年,其9個“馬仔”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至13年。
法庭審理查明,1998年以來容乃勝糾集、網羅洪山區和平鄉武豐村一帶兩勞釋放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20多人,以暴力、脅迫和其他手段,在這一地區有組織地進行犯罪活動。爲聚斂錢財,他們於1998年下半年組織設立賭場,長期大規模地進行聚衆賭博。
1999年7月,這一團夥成立武漢市鶴園工貿有限公司,以賭場的骨幹分子和主要成員爲打手,以暴力威脅和滋擾等手段,在鶴園小區欺行霸市,非法壟斷經營,強迫交易,謀取非法利益,進一步擴充經濟實力。
容乃勝爲獲得政治上的庇護,利用其惡勢力的影響和雄厚的經濟實力,採取暴力、威脅等手段,非法當選爲鄉人大代表。
容乃勝團伙系組織結構較爲緊密、人數較多、骨幹成員較爲穩定,是具有一定經濟實力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其行爲觸犯《刑法》第294條。容乃勝涉嫌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賭博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破壞選舉罪,且起組織、領導作用,系首要分子。其他被告分別涉嫌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賭博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破壞選舉罪。
在此次公處公判大會上,故意殺人犯方大煥等死刑犯被執行死刑,周海等嚴重刑事犯罪分子分別被判處死刑、死緩、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