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在酒店內如廁,不想掉入了消防通道。身上多處受傷的孫女士本月20日向管城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酒店賠償30餘萬元。
孫女士稱,去年7月15日13時許,她和同事、客戶到位於隴海東路某大酒店的二樓吃飯,在就餐期間酒店內突然停電,光線非常暗,這時她想上洗手間,便起身問酒店的服務員,服務員告訴她“出門右拐第一個門!”按服務員的指引,孫女士拉開了“右拐的第一個門”。她說,她看到裏面有點暗光,感覺很髒,因停電看不清楚,遲疑了片刻,還是邁進了“衛生間”的門,誰知,一下掉了下去。原來,這個“衛生間”是酒店的消防通道和上下管網道。她因頭、腰部先後碰到了牆和鋼管,使得“頭部損傷,腰脊椎第十二、十三脊椎橫突骨折、腎臟嚴重損傷”。
在她被送往醫院後經兩個多月的治療,花去2萬多元醫療費,雖然酒店和自己各支付了一部分費用,但至今尚有2500元醫藥費沒有報銷。由於她是某公司法定代理人,給公司造成了經濟損失。
由於無法與酒店就賠償一事達成協議,因此,孫女士向管城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賠償33.4萬餘元。 (劉 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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