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將在7月1日開始實施,這標誌着中國專利事業又步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在新修改的專利法實施之前,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王景川今天表示,這次新修改的專利法,在行政保護和司法方面做了大量的修改,進一步完善了司法和行政執法的程序和途徑,比較大幅度地提高了保護水平。
新修改的專利法增加了專利權人有權制止他人“許諾銷售”的規定,並明確規定,第三人在事先不知情的情況下,所謂善意的使用他人專利,也屬於侵權行爲。另外,還增加了訴訟前責令停止侵權行爲和財產保全的措施。
新修改的專利法,對侵權的賠償費的計算方法和標準又做了更加明確的規定。特別是當侵權人所獲得的收益或者是在被侵權方所遭受的損失難以計算的情況下,賠償費的數量可以是專利許可費用的倍數。
專利法經過修改以後,賦予了地方專利管理機關明確的法律定位,強化了地方專利管理機關運用行政執法手段來查處侵權案件和處理專利糾紛案件的職能。
這次專利法的修改還有一個重要的變化,就是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這三類專利的終審權都由法院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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