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孫力,“花岡和解案”中11名原告之一、花岡事件受難者聯誼會幹事,已故愛國青年孫基武長女和繼承人,今年66歲。
孫基武1910年生於江蘇豐縣常店鎮。1945年1月,時任豐縣中學校長的孫基武與鄰村的孫振華、孫建策等20幾名教職員一起被日本憲兵拘留。在徐州、濟南、青島分別被野蠻折磨後於1945年4月被帶到日本花岡營業所―――中山寮。他是第二批被綁架來到日本花岡的中國勞工。花岡暴動失敗後,孫基武被捕,並被活活打死在日本秋田縣花岡鎮廣場上。
6月26日,“紀念花岡暴動56週年―――控訴日本政府和企業奴役中國勞工罪行座談會”在河北省石家莊市舉行。孫力特意發來傳真,公開披露“花岡和解案”內情。
6月27日,孫力在接受記者獨家採訪時開宗明義地說:“2000年11月29日在日本面世的花岡事件《和解條款》是揹着原告,由鹿島、法院和律師共同炮製出籠的。”
孫力說,該案在日本一審敗訴、二審6次開庭未果的情況下,法院提出以和解的方式解決,並向原告發出“和解勸告書”。律師(指新美隆等人)向原告解釋並一再強調,以1990年7月5日當事者雙方發表的“共同聲明”爲基礎,原告的政治目標即可達到。原告們在聽了這些解釋後,出於對律師的信任,認爲“共同聲明”的政治原則是鹿島承認歷史事實、賠償、謝罪,承擔企業責任。“既然這些目標得到進一步再確認,賠償金額少一點就少一點,因而表示了同意和解的意向,在‘勸告書’的另一張紙上籤了名,蓋了章。對因客觀原因未到會的原告,派專人上門要求籤名蓋章。”在這之前,律師向原告提出,爲了應對和解中隨時出現的問題,要寫一個“全權委託書”。“大家出於信任和工作方便,給了他‘全權委託書’,簽了名,蓋了章。”
據孫力透露,2000年11月19日,在北京原告會議(注:記者經過調查發現,由於日本方面在中國某些人的協助下對外全面封鎖消息,爲隱瞞和解條款的真相,前往採訪這次會議的中國記者均被擋在門外,幾乎發生衝突。)上,律師對大家說,這是最後一次報告了,主要給大家講講11月17日達成和解的具體內容,實際上和“勸告書”內容大致一樣。用律師自己的話說:“與上次和解案(指勸告書)內容基本上是一致的,不需要再簽名蓋章了”。當天下午,律師又對大家說:“和解達成在即,爲了表達你們的心聲,可寫一個條幅,都簽上名,我帶回去。”在他們的啓發、誘導、鼓動下,大家湊成了4句話,到會的都簽了名。據記者調查,這個條幅爲律師等人後來通過歪曲“條幅”原意,給“和解”結果造勢埋下了伏筆。
2000年11月29日,花岡事件《和解條款》在日本公之於世。同日,鹿島公司拋出聲明。孫力說:“我是在12月初纔看到由我國留日學生翻譯成中文的書面材料。當即如雷轟頂,恍然大悟。聯想到前3次(律師)向原告要簽名、蓋章,要委託書、要條幅,都是經過精心策劃的,是有計劃、有步驟地爲最後《和解條款》出籠作準備的。”
孫力說,這個“和解條款”與受害者1989年12月22日的“公開信”和當事者雙方1990年7月5日“共同聲明”的宗旨內容完全背道而馳,並明顯偏向鹿島,爲鹿島開脫罪責,給中國人臉上抹黑。這當中,把56年前震驚中外的“花岡暴動”義舉污衊成“所謂的花岡事件”。鹿島不承認法律責任,原告居然沒有“異議”。更主要的是,原告在“和解協議”中放棄了在任何時候、任何地區對鹿島進一步追究罪行的權利。這也就是說,以後再不能說鹿島一個“不”字,鹿島“再沒有任何債權債務問題了”!
孫力說,“這簡直是荒謬至極”!這“是地地道道的出賣受害者的賣身契”!人們“會相信原告們會在這樣的條款上簽字嗎”?與此同時,“與之相呼應的鹿島聲明,對迫害花岡986名勞工(其中被虐殺、打死的有418人)的罪行沒有絲毫的懺悔之心,並極力歪曲、否認歷史事實和血腥罪行。我的先父孫基武就是花岡暴動失敗被捕後,被活活打死在日本秋田縣花岡町(現大舍官市)共樂舍官廣場上的。他們欺騙世人,說是盡了誠心誠意的照顧,是因病死亡的。鐵證如山,罪責難逃,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不容推卸。”孫力質問道,鹿島拿出5億日元能抵償418條人命嗎?更何況,鹿島還說,這筆錢是“捐出”、是“救濟”,不含有賠償和補償的性質。
在6月26日的石家莊研討會上,有專家表示,花岡“和解案”開創了中國民間對日索賠的“惡例”,並給其他諸如慰安婦索賠案、細菌戰受害者索賠案、其他勞工索賠案造成被動。
孫力重申:“作爲原告之一,對2000年11月29日公之於世的所謂《和解條款》全文,事前,我沒有聽律師介紹過,也沒有看到律師提供的中文書面材料,更沒有在《和解條款》上簽名蓋章。他們是採取移花接木的手段,把騙取原告在‘勸告書’上的簽名蓋章充當《和解條款》的簽名蓋章。我不承認這個出賣受害者根本利益的、讓中國人萬分屈辱的《和解條款》,並堅決反對。它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全體原告是不知真相的。”
令孫力感到費解的是,就在去年11月19日會議後僅10天,“和解協議”就增加了許多事先並沒有說明的內容。由於當時介紹的是“11月17日達成和解的具體內容”,因此很難想象,這些內容是在會後10天內新增加的。孫力強調說,倘若當時把“和解協議”的內容全部告訴原告,許多農村老人雖然不大識字,也會聽出其中的問題,並做出“拒絕”的判斷。
早在今年2月,孫力就向社會公開了去年5月她勉強簽字的“花岡損害賠償請求上訴案和解勸告書”。她希望中日法律界、學術界人士能夠向原告提供法律支援,把她的會議記錄、和解勸告書和最後在日本東京高等法院“成立”的和解協議進行對比研究,幫助分析問題之所在。孫力說,她曾多次向律師等代理人明確表示,完全不能接受這個“殺人企業”得寸進尺、原告單方面大幅度妥協的“和解”。因爲原告事先對最後所謂“和解協議”,既沒有看到書面材料,也沒有聽到清楚完整的解釋。遺憾的是,她的意見和要求沒有得到任何答覆。
即將到來的6月30日是花岡暴動56週年紀念日。據瞭解,孫力作爲原告之一卻不能出席當日在花岡舉辦的暴動紀念活動。孫力說:早先“開會時說,原告全體參加,護照都寄出去了,(如今)又說因爲花岡接待能力原因,我不能去了。不是說要組織幾十人去嗎?怎麼單差我一個?我到日本是爲了給慘死在異國他鄉的革命先烈燒一捧紙,告訴他們:這個讓他們再次蒙受污辱的結果,我們這些後生晚輩是不會答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