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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一對父子買福利彩票中了100萬元大獎,不料引發了一場繼承風波。
1999年,陳某的兒子購買了一套“上海風采”福利彩票,其中一張彩票獲得當年第23期一等獎入圍資格。在辦理中獎登記時,他將中獎的彩票交給父親,由陳父以自己的名義辦理了中獎登記手續,並由陳父參加搖獎活動。在搖獎中,陳父搖出了100萬元的大獎並以自己的名義繳付了個人所得稅20萬元。隨後,父子倆又是炒股,又是購房,這錢倒也花得太太平平。誰知,陳妻去年底去世後紛爭驟起,陳某的岳父母提出要求繼承女兒27萬餘元遺產,今年2月,岳父母將女婿陳某及外孫陳子一同推上了被告席。
在案件審理中,陳某父子認爲中獎的彩票是陳某兒子購買的,陳某參加搖獎只是受兒子委託,所以獲得的獎金應屬陳某之子的個人財產,而不應作爲陳某夫婦的夫妻共同財產。
法院經審理認爲,訟爭的中彩獎票雖然是陳某兒子購買,但由於彩票是無記名憑證,而陳某的兒子將該彩票交給父親,並由陳父以自己的名義辦理了中獎登記,應視作陳子已將該彩票所得權利轉移給了陳父,陳父由此獲得利益是在其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故應作爲夫妻共同財產。6月29日,浦東新區法院據此作出一審判決,判令被告陳氏父子給付陳某岳父母遺產折價款人民幣14萬餘元。(萬里、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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