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兩位老人來到西城法院便民法庭來辦理離婚手續,他們並非是爲自己的事,而是爲了自己在國外的兒女,昔日的“親家”見面,兩位老人都很平靜,表示尊重兒女的選擇。這兩位老人告訴記者,他們的兒子和女兒5年前一起去了美國,原本感情不錯,可是,5年下來,兩個人的情況卻發生了不小的變化,妻子學業有成,現在正在一所著名的大學攻讀博士學位,丈夫卻像5年前剛來時一樣,仍然在一家餐館打工,兩個人也一直沒有要孩子,生活境遇的變化使原本相當和睦的夫妻發生了隔閡,感情逐漸冷淡了,最終倆人決定離婚,在美國各自發展,由於回國不便,他們就委託在北京的父母代他們辦理離婚手續。
剛聽到這個消息,身在北京的父母很着急,無奈兒女身在美國,鞭長莫及,看到兒女心意已決,他們認爲還是尊重他們的選擇爲好。這些年的出國潮風起雲涌,因爲出國而打散的“鴛鴦”也越來越多。西城法院法官萬濱告訴記者,這樣的離婚案件以前他們很少碰到,可是如今,一個月就要辦理十幾二十起,其中大多數是雙方都在國外,當初兩個人不知道費了多大勁才一起出了國,可是出去之後,卻發生了不少諸如電視劇《北京人在紐約》那樣的故事,最後人到中年卻以離婚告終。由於在國外辦理離婚手續費用昂貴,手續繁雜,所以大多數人會委託在國內的父母或者兄弟姐妹替他們辦理離婚。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夫妻一方出了國,而另一方不願出去,或者因爲種種原因沒有出去,這樣的情況離婚率也相當高,離婚的理由都是長期不在一起,夫妻感情淡漠,不少人是因爲有了“第三者”。據瞭解,涉及出國人員的離婚手續一般都比較簡單,因爲大多數人都本着好合好散的原則,不會過多計較房子財產等問題。但是,法官認爲,從逐漸增多的這類離婚案件中,不難看出,很多人爲了出國付出了相當大的情感代價。(張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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