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前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以下簡稱前南國際法庭)大樓位於荷蘭海牙西部的約翰-維特拉恩大街丘吉爾廣場的右邊,對面就是荷蘭國際會議中心。自6月29日米洛舍維奇被引渡到海牙後,全城處於高度戒備之中,丘吉爾廣場周圍更是戒備森嚴。廣場四周已被路障封鎖,僅有的兩個路障入口處24小時都有警察值勤。記者往常來此採訪時經常用的廣場地下停車場已被禁止使用。
儘管如此,7月3日庭審當天,廣場上還是早早就人滿爲患。法庭大樓周圍,西方記者早已擺開了架勢,有的甚至一連幾天24小時守候在這裏,電視轉播車沿約翰·維特拉恩大街排成了一行,步行道上到處是電線。在距離法庭30米左右臨時放置的隔離線旁,西方各大媒體的攝像機也一字排開,就連法庭的後門也有許多攝影記者在“蹲點”。
法庭內,我是惟一的中國記者
當記者通過前南國際法庭正門入口處五六名聯合國警察的安全檢查,來到庭審現場時,時間剛好是9時45分,離開庭還有15分鐘。此時,公共旁聽席已經坐滿了記者、法官和法庭工作人員,前南國際法庭現任中國籍法官劉大羣也在公共旁聽席的第一排就座。
根據前南國際法庭新聞辦公室的規定,所有希望參加旁聽的記者都必須事先在該法庭的網頁上註冊,因爲公共旁聽席位子有限,法庭只從提出申請的各新聞單位中挑選出75名記者參加旁聽,據悉,當時提出申請的足足超過1000人。或許是提出申請較早的緣故,中國新聞單位只有一位人民日報記者,也就是筆者,得以參加這次旁聽。在7月2日下午前南國際法庭公佈的獲准旁聽記者名單中,人民日報排在第四十二位,在一些西方著名的報紙和通訊社之前。
旁聽席與審判庭由一玻璃牆相隔,旁聽者可直接看到審判庭裏的情況,但要聞其聲卻只能通過耳機。審判庭爲四方形,佈置很簡單,地上鋪着灰色地毯,法官席後的大窗戶上掛着藍色窗簾,在大窗戶的左右還有兩個小窗戶,也分別掛着簾子。法官的座位背窗面對玻璃牆,也就是面對着旁聽席。在其前面是書記官的座位,左側是檢察官的座位,右側則爲被告席和辯護律師席。開庭前,審判庭裏只有幾名身穿藍色警服的聯合國警察在走來走去。
前南國際法庭是聯合國安理會下屬的一個臨時性機構,是根據安理會1993年第827號決議設立的。當年在該決議付諸表決時,安理會的5個常任理事國和10個非常任理事國都投了贊成票。該決議規定,“設立一個國際法庭,其惟一目的是,控告自1991年1月1日至恢復和平後安理會決定的日期止在前南斯拉夫領土範圍內負有嚴重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責任的個人”,決議還明確規定了前南國際法庭的職能和管轄範圍。自法庭成立以來,已先後有李浩培、王鐵崖和劉大羣3名中國籍法官在該法庭工作。
老米一出庭就蹺起了二郎腿
9時55分,米洛舍維奇在兩名聯合國警察的陪伴下首先走進審判庭,在被告和辯護律師的座位前排靠右邊坐下。透過玻璃牆望去,他表情自然、自信、嚴肅,落座後隨便地蹺起了二郎腿,似乎並沒有將首次出庭當回事。在他坐定後,一名警察走到他面前,同他說了幾句話,隨後將一杯水放在他面前。又過了兩三分鐘,書記官和檢察官步入法庭,並分別落座。10時零2分左右,3名法官走了進來。聯合國警察依據規則高喊“全體起立”,法庭裏的人包括米洛舍維奇全都站了起來。法官落座後,全體坐下。審判長請書記官宣佈案件,庭審正式開始。
據瞭解,對米洛舍維奇的這次開庭由第三審判庭負責。依照章程,前南國際法庭主要由法庭、檢察官和書記官組成,其法庭又分爲審判庭和上訴庭,即初審庭和終審庭。審判庭有3個,每個審判庭有3名法官。上訴庭只有1個,由7名法官組成。聽法庭工作人員說,被告是無法選擇審判庭的。第三審判庭審判長是英國人理查德·喬治·梅,兩位法官分別爲牙買加人帕特里克·魯濱遜和摩洛哥人穆罕默德·盧裏迪。檢察長是瑞士人德爾蓬特夫人。
庭審一開始,書記官起立宣佈:“尊敬的諸位法官,案件號碼是IT—99—37—I。”然後,檢察長德爾蓬特夫人起立報到,並向法庭介紹同她一起工作的幾名主要律師。隨後審判長開始發言。身穿黑色長袍的檢察官和律師們陣容強大,坐滿了屬於他們的所有位子,而與他們相對而坐的米洛舍維奇一方則勢單力薄,只有他一個人孤單地出現在被告席上。
整個開庭過程都是一問一答
整個開庭過程都是以審判長和米洛舍維奇之間一問一答的形式進行。法庭上氣氛平靜,雙方說話的嗓門都不高,但立場截然對立,一方希望按照前南國際法庭的《程序和證據規則》審理此案,另一方則否認該法庭的合法性。
審判長首先說:“這是被告被移交給刑事法庭後的首次出庭。本聽證會是根據《程序和證據規則》第六十二條舉行的。米洛舍維奇先生,我看到沒有律師代表你,我們知道這是你個人的選擇,你有權自我辯護,也有權請律師辯護,你應仔細考慮不請律師是否最符合你的利益。訴訟程序將是漫長和繁複的,你也許會重新考慮你的決定。”
當審判長問需不需要時間考慮請律師的問題時,米洛舍維奇用英文直接回答說:“我認爲這個法庭是非法的,起訴也是非法的,因爲法庭沒有經過聯合國大會的批准,我沒有必要爲一非法機構請律師。”
審判長:“米洛舍維奇先生,如果你今後希望駁斥法庭的管轄權和其他與初次出庭有關的問題,你有機會提出動議。我們將你不請律師視爲你同意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繼續審判,儘管今後你可能重新考慮此事。初次出庭主要處理兩件事:一是起訴書,二是你認罪還是不認罪。首先是起訴書。你或許知道,在選擇‘無罪’還是‘有罪’之前,你有權要求法庭當場宣讀起訴書,你也可以放棄這項權利。你要不要法庭現在當場宣讀起訴書?”
米洛舍維奇:“那是你們的問題。”旁聽席上響起一陣笑聲。
審判長:“米洛舍維奇先生,你現在身處本法庭,就在本庭的管轄權內。本庭將審判你。根據國際法你享有被告應享有的所有權利。”
隨後是一分鐘左右的沉默。
審判長同坐在右側的法官交談了幾句後接着說:“法庭將你的反應視爲你放棄了在法庭當場宣讀起訴書的權利。米洛舍維奇先生,下個程序是將起訴書交給你,你將有時間考慮你的選擇。在做出選擇前,如果不清楚或希望同律師商量一下,按規定你有30天的時間。當然你今天也可以作出選擇。你希望今天作出選擇還是要求法庭延期以進一步考慮此事?”
米洛舍維奇用塞語回答:“本次審判的目的是爲北約在南斯拉夫犯下的戰爭罪行製造虛假的理由。”
審判長:“米洛舍維奇先生,你希望今天作出選擇還是要求延期以便進一步考慮此事?”
米洛舍維奇:“我已經回答了你的問題,這個所謂的審判……”因麥克風被關掉,他的話被打斷了。
審判長又同右邊的法官耳語了幾句後宣佈:“規則規定,如果被告不作出‘無罪’還是‘有罪’的選擇,法庭將代表他選擇‘無罪’。米洛舍維奇先生,我們將你的回答視爲沒有作出選擇。所以我們代表你對每一項指控做‘無罪選擇’。”
米洛舍維奇再次譴責說:“我已經說過了,本次審判的目的是爲北約在南斯拉夫犯下的罪行找理由,這就是爲什麼這個法庭是非法的……”這時記者的耳機裏傳來翻譯的聲音,說麥克風又被關掉了。
審判長:“米洛舍維奇先生,現在不是發表演講的時候。如我剛纔所說,今後你有充分的機會在法庭前爲自己辯護,但目前不是做這件事的時候。除非法庭將下次開庭時間提前,否則下一次庭審將在8月27日開始的那周舉行。休庭。”
說完,3位法官起身離去,米洛舍維奇案的初次開庭就這樣結束了,全程僅僅12分鐘。在這12分鐘內,審判長兩次關掉米洛舍維奇面前的麥克風。隔離法庭和公共旁聽席的簾子此時一個個被放了下來。一位外國記者馬上表示抗議:“這不公平!不是公開審判嗎?爲什麼放下簾子?”
這位記者的抗議其實也反映了人們的一種普遍擔心:作爲被引渡到該法庭受審的第一位經選舉產生的國家領導人,米洛舍維奇能得到公平和公正的審判嗎?這是世界上許多人都非常關注和關心的。(吳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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