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天津紅橋區一位15歲的小女孩父親去世,因母親一直不露面,不盡撫養義務,爲完成學業,迫不得已她決定把母親告上法庭。擊水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將免費爲她進行訴訟。
昨日(7月11日),記者在擊水律師事務所見到了這位叫念桐的小女孩:她的父母於1997年1月23日離婚,當時法院將她判給了父親邢某。但她父母私下協議,由父親邢某給念桐的母親18萬元,念桐由母親撫養。但母親拿到錢後一直不盡撫養義務,她只是每週日去母親家看看。後來,由於父親工作太忙,她只好跟着姑姑在一起生活。2000年1月4日,邢某因病死亡。此後不久,小念桐的母親找到她,說自己以後會好好照顧她。誰知道她母親說過此話後竟一直很少露面,從今年5月至今她再也沒見到母親。
記者在小念桐的家裏看到:一張小小的簡易單人牀,一張舊的摺疊桌子;困了,她隨便倒在牀上睡;餓了,就隨便出去弄點東西吃,常常一天僅吃一頓飯。引人注意的是,在她的小房間裏有300多隻她親手摺疊的紙鶴,每隻上面都寫滿了她的心裏話。她說自己太孤獨了,用這些紙鶴來陪伴自己。
記者瞭解到,小念桐剛剛參加完中考,但失去了父親,母親又不露面,她不知道自己今後將能否繼續上學,怎樣生活。她說只要母親能讓她順利完成學業,然後她就會自食其力。她對記者說,自己真的不想起訴自己的母親,做出這樣的決定只是想喚醒母親的良知,使其盡到做母親的責任。
小資料:我國新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胡慶波 張照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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