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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聞晨報》報道,一件離婚案要價數千元,一件刑事案件即使再小也要價數千元甚至數萬元,這種個別律師漫天要價的現象今後將不再出現,市民請律師將有明確的“價目表”。這是記者7月16日從上海市司法局獲得的消息。
爲規範律師行業的收費,上海市司法局正加緊制定上海律師收費標準。目前,標準的制定已處於最後的協調階段,預計將於7月底、8月初正式出臺。
根據司法部1997年文件,律師在擔任法律顧問、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等方面的費用,按件還是按時計算,由當事人同律師事務所雙方協商決定。但該文件對於收費額度並未作出明確上限的規定,個別律師則藉機在接案時“獅子大開口”,既給當事人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也影響了律師業的社會形象。
據上海市司法局楊全心副局長介紹,這次收費標準的制定經司法局與物價部門仔細協商,根據市場定價,遵循公平、公開的原則,在當事人和律師雙方進行協調的基礎上,使收費真正能有章可循。(唐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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