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7月20日評論員文章:“法輪功”邪教沒有人性
四川農民劉仁芳癡迷“法輪功”,有病不看,有藥不吃,千里迢迢跑到北京“護法”,爲李洪志賣命,結果客死他鄉,斷送了寶貴的生命。爲了推卸責任,毀滅罪證,在李洪志及其“法輪功”邪教組織指使下,她的那些所謂的“功友”們,竟然拋棄了人所共有的善心和良心,將其屍體扔到了冰冷的河裏。發生在北京市通州區的這起“法輪功”拋屍滅跡案,再一次暴露了“法輪功”是一個不折不扣、沒有人性的邪教! 拋屍滅跡的慘案,是遠在美國的李洪志及邪教“法輪功”遙控、指揮國內“法輪功”組織骨幹分子惡事做絕的鐵證。他們多次互報信息,而且對如何處理屍體、逃避法律制裁等做了種種安排。事實證明,李洪志及其“法輪功” 邪教組織絕不甘心失敗,絕不會偃旗息鼓。一有機會,他們就會跳出來遙控指揮國內的“法輪功”頑固分子進行破壞和搗亂,干擾我們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事業。對此,我們不可放鬆警惕,不可高枕無憂。我們要窮追猛打,堅決把同“法輪功”邪教組織的鬥爭進行到底。 李洪志及其“法輪功”邪教組織的本質決定了它必然要殘害生命、禍國殃民,但礙於社會公衆的輿論壓力,它不能把自己完全暴露,不願意讓社會及“法輪功”練習者知道事情的真相,更不敢面對悲慘的事實。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輪功”造謠惑衆、無中生有、編造謊言、欺世盜名、掩飾自己、禍害他人。在這起拋屍滅跡案中,李洪志直接指使“法輪功”頑固分子千方百計掩蓋真相,挖空心思毀滅罪證,真是把喪盡天良的事做絕,把天下的謊言說盡。這就是這夥人爲什麼在劉仁芳患病時不將病人送往醫院搶救,人死了又不顧法律和良知,將屍體無情地拋入冰冷的河水裏的主要原因。 人最寶貴的是生命,生命屬於每個人只有一次。珍惜生命,保護健康,是當今文明社會的共識。邪教“法輪功” 摧殘練習者身心,視他人性命如草芥,把所謂的“弘法”、 “護法”吹得高於一切,其險惡用心就是爲了搞亂社會,破壞法制。他們寧可犧牲練習者的生命,以換取“法輪功” 的私利。這些罪惡的行徑表明:同世界上那些臭名昭著的邪教一樣,“法輪功”踐踏人權、沒有人性,是人類社會的毒瘤,是現代文明的公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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