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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定輝從一名技術員一步步幹到正廳級幹部真是不容易,在過去的幾十年裏,他對工作兢兢業業、勤勤懇懇,爲國家作出過突出貢獻,他的課題多次獲得機械電子工業部一等獎,被國務院授予“獻身國防科技事業”榮譽證章,並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
然而面臨着退休離任,他想到的卻是:眼看着自己也快到“站”了,該是替自己考慮考慮的時候了……
2001年7月9日,他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這一年他59歲。
1、一封舉報信
2000年6月底,陝西省人民檢察院接到一件羣衆舉報,稱信息產業部電子綜合勘察研究院(以下簡稱電勘院)院長兼黨委書記周定輝在發包工程中有受賄行爲。檢察機關研究認爲,線索比較具體,可查性強,但被舉報者周定輝是一位對國家作出過突出貢獻,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高級知識分子,且位居正廳級,操作需要格外慎重,隨後派人對線索的真僞進行了解。幾天後,瞭解的結果佐證了舉報的真實性。
檢察機關決定正式展開初查。經對電勘院近幾年興建的幾個工程進行排查分析,檢察官們最後選定承建電勘院車間及食堂加二層改造工程的西安市某縣建築公司爲突破口。經過多方查找,他們在西安市找到了這個公司的莫經理。一開始莫經理不予配合,檢察官用已掌握的證據抽絲剝繭般步步緊追,莫經理無法再狡辯,只得道出了曾給過周定輝2萬元的事實。
周定輝受賄2萬元的證據固定以後,檢察機關決定對周定輝立案偵查,並對他採取了強制措施。
訊問開始後,負隅頑抗的周定輝坐在那裏一言不發,當問到發包工程的問題時,周頓時感到大勢不好,嘴裏嘟嘟囔囔不知說些什麼;當問到發包食堂加二層工程時,他心裏已全明白了,那些醜事看來是蓋不住了。在檢察官的追問下,他極不情願地交代了自己利用發包工程收受承包方賄賂的事實。
周定輝的交代與檢察機關掌握的線索基本吻合。但是光憑口供是不夠的,檢察官決定對交代中涉及到的寶雞市一家建築公司展開調查。被請來的那家建築公司的李經理也是個不配合的主兒。在交談中他顧慮重重,針對他的具體情況,檢察官適時以政策、用實例開導他,不久他也如實陳述了在承攬9號住宅樓建築工程中給周定輝送過2萬元的事實。
舉報線索及周定輝的交代中還涉及到一個人,那就是西安市另一家建築公司的金經理。周定輝交代說,在發包綜合科研樓工程時,還收過金經理的10餘萬元錢。是真是假必須靠證據來證實。等檢察官與金經理一接觸,又是個難啃的“骨頭”,不管怎麼說就是不認賬,對此幹警們索性耐下心來和他交談、做工作,一次不行兩次,兩次不行三次,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最後他滿面羞愧地向檢察官談清了行賄的整個過程,承認了自己爲承攬工程曾給過周定輝18萬元的事實。至此,周定輝利用發包工程之機,收受工程承包人賄賂22萬元的事實已全部查清。
2、一個大貪官
離花甲之年一步之遙的周定輝,系湖南省湘鄉縣人,1966年從清華大學機械系畢業,就職於四機部第19研究所,任技術員,1970年調到電子部第39研究所任工程師、研究室主任,1991年任該所副所長,1996年調到電勘院任院長兼黨委書記。他從一名技術員一步步幹到正廳級院長也真是不容易,在過去的20幾年裏,立志獻身國防的他對工作兢兢業業、一絲不苟,爲國防建設曾作出過突出貢獻,他的多項研究成果獲得了機械電子部一等獎,1985年被寶雞市評爲勞動模範,1988年被國務院授予“獻身國防科技事業”榮譽證章,並以有貢獻的科技人員身份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他也曾爲自己有這樣的經歷驕傲、滿足過,爲能夠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而陶醉,甚至有點飄飄然。
任院長兼黨委書記後,他想利用電勘院地處繁華地段之優勢,大力開發第三產業,以扭轉電勘院經濟不景氣的現狀,爲此他還從原工作單位選調來一位他認爲人可靠、門路廣、辦法多、心眼活又擅長搞基建的能人,並委以“三產辦”主任的職務。
周定輝在新的崗位上很快進入角色,經過幾個月的調研與準備,以他爲首的領導班子決定,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以改善投資環境,上馬的第一個項目就是將院裏的食堂及車間進行加層改造。項目剛定下來,就有人遞上一個裝有2萬元的信封,從沒見過這陣勢的周定輝慌忙推辭。來人說這只是對院長的一點兒小意思,沒有別人知道,以後還要仰仗院長多多關照。周定輝儘管嘴上在推辭,但是他手上推拒的力度越來越小了,那人見狀將信封往周辦公室的抽屜裏一放轉身就走。
周定輝心如亂麻,好一陣子坐在那裏,思考着這件事的來龍去脈,明白這錢是衝着他這個領導的權位來的,如果再追出去還給人家,就會鬧得人人皆知,自己反而顯得不清白;再說,眼看着自己也快到“站”了,該是替自己考慮的時候了,以前光知道在單位傻幹,爲國家作出的貢獻很大,得到的報酬太少,到頭來還不是很清貧……事情過去了幾個月,一直觀望動靜的周定輝一看沒事,這才心安理得地將錢存入個人戶頭。
1997年12月,院裏又決定建設9號樓,消息一傳出,寶雞市一家建築公司第八項目部的李經理找到周定輝,要求周幫忙承攬工程。周和李原本熟識,於是周給李出主意說,你先借給電勘院35萬元辦理9號樓的城建手續,以創造競標條件。之後李經理按照周的意思辦了。周定輝也沒閒着,在開標的前一天分別給院長助理、評標小組的成員明確表示,要李經理承建9號住宅樓工程。之後評標活動自然就成了掩耳盜鈴的鬧劇。1998年八九月間的一天晚上,李經理趁着夜色給周家送來了2萬元現金,以感謝周定輝在發包工程中的鼎力相助,這次周定輝毫不猶豫地將錢收了下來。
3、六年牢獄苦
自周定輝任院長以來,電勘院的基建工程建設的攤子越鋪越大,在1998年的下半年,電勘院又決定興建一座投資4000萬元的綜合科研樓。項目剛定下來,承建商們就聞風而至,競相投標。電勘院要蓋樓的信息也同樣傳到了西安市郊縣某建築公司金老總的耳朵裏,這信息對他來說就像是淘金者發現了富金礦,興奮之情難以言表。爲了能攬到工程,他開始發起了攻勢。一回生,兩回熟,經過幾番感情聯絡,金老總打聽到了工程方面的事只有院長周定輝說了算,而且瞭解到招標的底線。不久,工程開標時金老總中了標。場面上有場面上的“講究”,1998年8月份的一天晚上,金老總摸到周定輝家,將事先約定的18萬元交給了周定輝,拿到錢後的周定輝驚喜若狂,一時竟攥着這18萬元不知所措。
周定輝從1996年7月任電勘院院長到2000年6月案發的4年中,從第一次收受賄賂時的忐忑不安,到後來的心安理得,他貪婪的“胃口”一次比一次大,發瘋似的要撈回以前的所有“損失”。周定輝哪裏能想到,他挖空心思得到的只是幾個錢,而丟掉的卻是他大半輩子曾爲之奮鬥的信仰、清白及知識分子的傲骨。
2001年7月9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周定輝有期徒刑六年。拼命想“撈回”損失的周定輝怎麼也想不到,最終爲自己撈回了長達6年的牢獄之苦。 (陸劍 倪建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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