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繼今年4月取消514項行政審批事項後,江西省本月再次取消197項行政審批事項。至此,江西省行政審批事項取消率已達到63%。
江西省政府日前公佈了第二批共197項行政審批事項取消項目,其中還權於市場、還權於企業的項目有46項,下放市、縣的項目有52項,簡化審批手續的項目有40項,規範備案、強化服務的項目有21項,規範行政確認事項的項目有26項。江西省原有行政審批事項1127項,今年已分兩批取消了其中的711項。
部分行政審批事項項目取消後,江西省提出了大力掊育、發展各類中介組織的要求,要求儘快建立產權、土地、房地產和技術等交易中心及各類評估、評審、諮詢機構,將行政機關不該承擔的各種鑑定、檢測、評定、考覈、確認等社會職能交給中介組織或專業技術機構。江西省將促成各中介組織與行政機關徹底脫鉤。
對於保留的一部分行政審批事項,江西省強調要建立公正、公開、高效的行政審批運行機制,規範行政審批行爲,改革審批方式,明確審批依據、審批機構、審批時限、收費標準和審批責任等,實行部門並聯審批。
在大幅度下放行政審批權的同時,江西省還要求有關政府部門要切實轉變觀念、轉換角色,按照轉變職能的要求主動提供服務,加強監管,決不能因取消審批事項而疏於管理或出現管理上的“缺位”和“真空”。 (劉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