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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縣一名局長因貪污受賄被判了兩年刑,出獄後就到外地做生意。三年後“衣錦還鄉”,在城裏開着自已買的小車滿世界轉,碰到熟人就在飯店請客,講他經商如何賺錢,每次都要說一句:“別看咱在裏面蹲了兩年,還是比他們強!”
當官時他不敢露富,現在成爲一個平民,又有三年經商的經歷,大大方方地誇富當然就無所顧忌了。知情的人說,他出獄後做生意只不過是個幌子,這三年他並沒有賺什麼錢,現在花的還是當年的“老底”。當年他對金錢的貪慾是出了名了,有人估算,他在位十來年,至少貪污受賄百萬以上,但最後“落實”的只有三萬元,減去他受審查期間“打點”花的錢,他至少還要大“賺”幾十萬。特別是他那句“還是比他們強”,非常耐人尋味。人們理解,“他們”,可能是指那些有權貪而沒貪的或是根本就沒權貪的;“強”,當然是指過得好,有錢花,有車坐。
在他那個經濟欠發達的縣,幹部職工的平均工資也只有四五百元,上百萬元對於那些遵紀守法只靠工資吃飯的人來說可謂是天文數字。他怎能“不比他們強”?當然,對於貪官來說,在任時他絕不希望自己“落馬”,那樣不僅可以撈更多的錢,還可以繼續飛黃騰達。但是一旦“落馬”,他們就不再算升官這筆“政治帳”,而開始算賺錢這筆“經濟帳”了。如果當時不貪,現在即使是局長、縣長,這些年的工資也只不過幾萬元;貪了之後,倒了,雖然名聲不那麼好,但自己卻發了財,算算平均每年的收入,比做十幾年生意強得多。總之,當個貪官不倒更好,萬一倒了,也是貪比不貪強得多,可謂貪得明智,貪得不後悔。這實際上是他那句話的真正含義。
由於他的話含有如此豐富的意味,在這個縣的官場廣爲流傳。如果人們僅僅把它作爲笑談,那倒無所謂;如果人們從他的話中得到了什麼啓示,那情形就可怕了。古語說:“千里做官,爲了吃穿。”雖然共產黨人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但不能排除還有一些人當官是爲了“吃穿”。就連聖人也說“人羣熙熙,皆爲利來;人羣攘攘,皆爲利往。”可見,不僅在“政治帳”上應該樹立正確的導向,在“經濟帳”上也應該樹立正確的導向,不能讓貪官沾便宜!
貪官算“經濟帳”之所以划得來,根子還在於查處不到位。一是沒有把他們的“老底”都翻騰出來,二是量刑太輕,因爲“落實”髒款不多,再加上有人說情、花“銀子”,量刑當然就不會重,不是判不了實刑,就是一年半載就出來。對於前面提到的那個做生意不賺錢而有大把錢花的前局長,應該查他的經營帳,追溯他貪污受賄罪行,沒收他的非法所得,重新依其貪污受賄情況量刑。對貪官,如果能把所有的髒款都挖出來,不僅全部沒收,還真正根據數額大小判刑,讓貪官的經濟帳怎麼算怎麼“賠”,那他們在想貪時就真要“慎獨”和“自律”了。反腐敗其實也不用把每個貪官都挖出來,如果“打一”真正到位,就能起到“儆百”的作用;如果“打一”不到位甚至“假打”,只能助長貪官們的貪慾,使腐敗現象愈演愈烈。 (滏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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