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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已經66歲的犯罪嫌疑人陳九紅,因兒子不給養老費,自己年歲已高,爲了賺幾個錢竟做起了容留介紹賣淫的“生意”。7月25日,陳九紅因涉嫌容留介紹賣淫罪被福建省龍海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去年12月間,黃某、莊某等賣淫女找到陳九紅,要求在陳處賣淫,並要陳幫她們介紹嫖客,條件是每介紹一名嫖客給陳5元錢的介紹費。陳覺得自己這麼大年紀做這種不出力又無本萬利的生意真是再好不過,於是就答應了,並先後介紹黃某某、李某某等嫖客。在此過程中,陳九紅自己偶爾也與一些賣淫女發生性關係,而且嫖資照付。更有趣的是,爲了方便記憶,陳九紅還專門設置了一本賬簿,記錄每次收取介紹費的情況,根據陳的記錄,至案發時止,他已收取介紹費1200元。(方躍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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