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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國內媒體關注的“OK”鏡受害者之一,綿陽市實驗小學6年級學生張箐卿一家在經歷了一年多時間的奔波後,終於將爲其提供劣質商品和服務,致使其受害的綿陽市八醫院告到法庭。7日,綿陽市涪城區人民法院受理了她們的起訴。
今年12歲的張箐卿受害的事件發生後(本報5月31日6版曾作報道),其母親李豔萍曾找到當事的綿陽市八醫院要求其承擔相關費用,但她們的要求被醫院拒絕,醫院認爲自己沒有責任。爲討到一個說法,李豔萍帶着小箐卿先後到北京同仁醫院、解放軍301醫院、協和醫院對小箐卿的眼睛進行檢查治療,並向中國消費者協會投訴。今年6月11日,北京市法庭科學技術鑑定研究所受中國消費者協會的委託,對張箐卿眼睛受傷害的情況進行了法醫學鑑定,認定了張箐卿等8名消費者眼睛受害的原因是由於“生產‘OK’鏡環節不規範導致的質量問題、後期隨診等環節出現的不規範、不健全問題造成的”。針對這一情況,中國消費者協會決定啓用第一筆法律支持金(10萬元)來幫助19例“OK”鏡的受害者起訴,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也承諾向受害者提供對口的法律援助律師。張箐卿是我省惟一一例。
在張箐卿的訴狀中,受害者除要求綿陽市八醫院退還3600元配製“OK”鏡的費用和支付11萬元已發生的各種治療費用外,還要求綿陽市八醫院賠償精神損失10萬元、承擔後期治療費用、傷殘補助和訴訟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