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方網消息:時下正值大中專畢業生辦理落戶手續的旺季,昨日市公安局就一些中介單位以代管戶口爲名向分配到天津市的部分大中專畢業生收取費用的行爲,重申畢業生落戶的有關規定。 在天津市就業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可以在服務處所在地登記集體戶口;如服務處所未登記集體戶口的,公安機關允許其在天津市的親朋處登記家庭戶口,或在臨時住所地登記寄宿戶口。符合上述條件人員中由外省市遷入天津市或由新建區、各縣遷入市區的,由遷入地派出所憑市公安局《登記戶口通知書》辦理落戶手續。原戶口已在天津市,需在市區之間遷移或在新建區、各縣之間遷移的,由遷入地派出所憑市教委畢業分配辦公室蓋章的《報到證》和天津市用人單位接收證明直接辦理遷移手續。 外地院校畢業生憑市公安局戶口辦公室開具的《登記戶口通知書》和《戶口遷移證》到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登記戶口通知書》的落戶地與《戶口遷移證》的遷往地址不符的,以《登記戶口通知書》的落戶地爲準辦理落戶。 市公安局指出,任何單位不得以代管、代辦、保存戶口爲名向單位、個人收取任何費用,已從事此類違規行爲的單位應立即停止。否則一經發現,公安機關將依照有關規定依法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