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一男子爲了“解脫”竟然殺死了自己僅僅4個半月的親生女兒,而後又欲殺妻子、岳母未遂。近日,津南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依法將該名案犯批准逮捕。
李某,男,39歲,1996年曾因盜竊罪被判刑四年。1999年出獄後李某與津南區葛沽鎮的張某同居,隨後二人一同搬至張某的母親韓某的家中。李某整日好吃懶做再加上張某也沒有工作,全家一直依靠韓某的工資度日。2001年元月17日,一個女嬰出生了。本來就不富裕的家裏,因爲孩子的降生負擔變得越來越重,這時韓某和張某再也看不慣李某的好吃懶做,矛盾越積越深。
2001年5月31日早晨,三人又因爲小事吵了起來,一氣之下,張某去了市區,韓某也去了單位,家裏只剩下了李某和他4個月大的女兒。這時李某產生了一個罪惡的念頭,他計劃殺死全家後到公安機關自首尋求“解脫”。於是,李某拿了一條毛巾,在水裏浸溼後放在了自己親生女兒的臉上,20分鐘後孩子沒有了氣息,確認孩子必死無疑後,李某呆坐在家裏等着韓某和張某的到來。中午12點剛過,韓某一進院門,李某就拿一把管鉗朝韓某的頭上砸去,韓某也倒在了血泊中。李某隨後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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