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2001年5月31日中午,一陣刺耳的警笛聲劃破了津南區葛沽鎮往日的寧靜。此時是下午一點多,警察的出現,使整條街都震動了,“是韓老師家出事了!”人們往韓莉家跑去。不一會兒,從院裏擡出了一個血人,滿頭的鮮血告訴大家這裏的確發生了一場爭鬥,血人被送上了救護車,人們圍住屋子,想看個究竟,但被警察攔住了。
屋裏,死一般地沉靜。兩個身穿白大褂的法醫圍着一張桌子,桌子上是一個襁褓,裏面是一個女嬰,女嬰只有4、5個月大,緊閉着雙眼全身冰涼———她死了,頸上的一條血痕,告訴人們她在生命中最後一刻所受的痛楚與稚嫩的掙扎。“慘不忍睹!”就算是見多識廣的老刑警也從喉嚨中擠出了這幾個字。
李忻———他親手殺死了出生僅4個半月的親生幼女,是在當天中午12點半的時候到的派出所,拿着帶血的管鉗子走進派出所時,他心裏有着一種莫名的坦然。“現在我解脫了!”陳述自己的歷史時,李忻很平靜。
■“我不是一個好人”
李忻,男,39歲,漢族,本市南開區人,初中文化,暫住津南區葛沽鎮勞動西里。李忻初中畢業後在本市某企業工作,1996年因盜竊罪被判刑四年,1998年7月被釋放。1999年在其工作單位以24500元買斷工齡後下崗,同年與津南區葛沽鎮居民張宏結識,後二人同居,因李忻在市內無固定住處,便與張宏寄住在張宏之母韓莉家,至今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李忻平日好逸惡勞,張宏亦沒有工作,平時生活主要靠李忻的積蓄和買斷工齡的錢。剛一開始,“夫妻”兩人的生活還算美滿,但時間長了,李忻好吃懶做的習性便暴露出來,夫妻二人便時常吵架,“丈母孃”韓莉自然站在女兒張宏一邊,因此,李忻的日子越來越不好過。
■“她們花光了我的積蓄,還要趕我走”
隨着坐吃山空,這“夫妻”倆只能依靠韓莉的工資度日了,因而內戰也一天天地升級。2001年元月17日,二人的“愛情結晶”李美出生了,但是天真可愛的小女兒非但不能給這個畸形的家庭帶來一絲的歡樂,反而投下了一層陰影。由於韓莉的工資不高,一家人的生活負擔越來越重,李忻卻依舊“吃白食”,漸漸地,引來了韓莉、張宏母女鄙夷的目光,而小李美就成了每次吵鬧的導火索。每次吵鬧,李忻都是“義正辭嚴”地認爲韓氏母女把自己的積蓄花光了,自己對她們家有恩。而韓氏母女卻不吃這一套,堅決要求李忻要麼出去找工作養活李美,要麼與張宏分手,帶着李美走人,日益升級的內戰使得一場慘劇隨時都有可能爆發。
■“我怕我女兒將來受罪,讓她解脫”
2001年5月31日早晨,內戰例行公事般地開始了,“夫妻”二人的吵鬧無果而終,一氣之下,張宏往市區玩去了,而韓莉也上班了。李忻一人在家裏很是無聊,忽然,李美哭鬧起來,李忻怎麼哄、逗均無濟於事,自己在那裏不知如何是好。李美一直哭到九點多,把李忻吵得心煩意亂,想着自己這兩年所受的“夾板氣”,自己越想越不是滋味,那一刻,李忻覺得自己已經沒有活路了;看着小女兒又哭又鬧的情形,一個罪惡的念頭產生了,李忻計劃着要把韓莉、張宏母女殺死後去投案,自己也好得到解脫,“反正李美活着也是受罪,不如……”。李忻拿了一條毛巾,在臉盆裏浸上水,走到牀前,“別恨我,爸爸也是爲你好”,溼毛巾捂在李美的臉上,出生僅四個半月的小生命在掙扎着,李忻狠下了心,整整二十分鐘的時間,被捂住口鼻的李美一動也不動了,李忻把毛巾拿起來,看着沒有了氣息的女兒,“當時,我自己沒有一點感覺,就只想讓女兒死,所以我又用手掐住她的脖子,使勁地掐。”李美真的死了,李忻給女兒穿上衣服,裹上小被子和毛毯,然後放在牀上,自己坐在牀邊等韓氏母女回家。
中午12點剛過,韓莉回家了,一進院門,李忻就拿起一把管鉗子朝韓莉頭上砸去,韓莉被砸後欲往院外跑,被李忻攔住,“殺人啦、救命啊!”李忻急了,又是一陣猛砸,一會兒,韓莉便倒在血泊之中,李忻以爲韓莉已死,又怕韓莉喊的救命聲引來街上的行人,於是拿起管鉗,騎着自行車來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2001年6月11日,津南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依法將李忻批准逮捕。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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