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起,西安市公安局將對全市110多處旅遊景點、大型購物商場、旅遊度假村等旅遊單位和各轄區治安管理部門實行統一規範管理。
據介紹,統管措施包括:建立旅遊安全信息網絡,要求各旅遊景區派出所指定一名所長和民警負責安全管理工作,各旅遊景區、參觀點、旅遊購物商店同時指定一名領導和安全負責人,發現問題及時向西安市公安局旅遊管理部門彙報。對西安市旅遊單位統一制發“報警標誌牌”、 “危險地段提示牌”、“保安人員上崗證”、“水上安全救生員上崗證”、“遊船安全準營證”、“馬匹安全準營證”。對全市旅遊單位現有保安人員進行審覈登記,對有前科和責任心不強、法制意識淡薄的人堅決辭退,外來人員必須辦理暫住證,今後無上崗證人員一律不得從事旅遊保安工作。對景區內經營馬匹運送遊客的實行掛牌服務,對營運人員和馬匹分別審覈,以前出過事故的馬堅決不再用,每匹馬固定一人牽引,對牽馬人和馬匹進行編號管理。(童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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