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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兄妹情走入了歧途。哥哥護妹心切,過分的“關愛”卻要了妹妹的性命。8月17日凌晨,王正祿親手將妹妹送上了不歸路,自己於26個小時後在法律面前低下了頭。
8月17日中午,浦東運河向陽河段發現一具無名女屍。經現場勘察和解剖,警方確定死者是25歲左右的女子,因溺水死亡,死亡時間爲12小時左右。其頸部有明顯掐痕,周圍羣衆反映當晚曾聽到有人大呼“救命”,因此警方判定此女子爲他殺。
不久,民警走訪時聽說,3天前,1名符合死者特徵的女性曾在附近一宿舍區出入。民警隨即趕往該廠,得知死者是打工妹王海燕,生前與同廠的王正祿交往甚密。
很快王正祿被帶進了派出所。在盤問中,民警發現其對案發時段的活動安排得井然有序,但無旁證,似乎是經過精心準備的,於是加大了對他的審訊。
10個小時過去了,到了凌晨3點,王正祿終於道出了事情的真相。
他與王海燕是結拜兄妹,關係一直很好。案發那天,他懷疑“妹妹”行爲出軌,兩人因而爭執起來。王正祿覺得自己供其吃住,她理應聽從安排。而“妹妹”毫不理會“哥哥”的勸阻。爭吵中,王正祿緊掐她的頸部,將其掐昏,隨後扔下水去,導致王海燕溺水身亡(劉薇、劉翠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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