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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昨天,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本市關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的初稿已經起草完畢,近日正在送交各部門研討。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今年年底本市將全面啓動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本市將在488家醫院範圍內開展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據有關人士透露,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目前已進入實質操作階段。
據有關人士介紹,7月底在青島召開的全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會議上提出,要在2001年底實現90%以上的地市建立起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人數達到8000萬人;要開創全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醫療衛生體制、藥品生產流通體制三項改革的新局面;要在醫療機構分類管理和深化內部改革、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和扭轉以藥補醫機制等方面取得實質性突破;要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嚴厲打擊製售假劣藥品、使藥品生產流通的市場秩序有更大好轉,使廣大人民羣衆用上放心藥。據本市衛生部門介紹,本市目前各類衛生機構2983家,其中各級衛生院、醫院、社會辦醫院488家。
據《中國勞動保障報》報道,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其實質是醫療消費利益的一次調整。改革後,職工看病由過去公費、勞保醫療時單位全部報銷,改爲單位和個人各承擔相應比例。也就是說,職工看病個人要掏錢了。建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一是遏制醫療費用過快增長的勢頭,使醫療消費水平與國民經濟的發展水平相適應;二是保障職工的基本醫療,使職工不至於因病致貧。在新的醫保制度下選擇醫院,同過去公費、勞保醫療時相比,範圍更大,選擇性更加靈活。參保職工可以在當地醫療保險部門所公佈的全部定點醫院中,根據離家和單位的遠近,醫院的服務質量、自身病情和個人喜好等,選擇三四家定點醫院,作爲自己的“定點醫院”。對於自己選擇的定點醫院不滿意的,一年後還可以調整。而且,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與過去公費、勞保醫療有一個不同是,患者購藥不一定非在醫院裏,也可以到定點零售藥店裏去購藥。根據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參保職工個人醫療保險賬戶上的資金,既可以用於支付門診醫療費用,也可以用於支付住院期間發生的應由本人承擔的醫療費用,還可以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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