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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少見的郵政官司將於9月13日在重慶市巫溪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因裝有自己腫瘤切片的包裹被郵局弄丟,巫溪縣下崗女工範志秀要求賠償10萬元精神損失費。這個特殊的郵政包裹的郵寄方是巫溪縣人民醫院,儘管郵寄單上的保價金額僅爲100元,但裏面裝着範志秀的腫瘤切片標本,準備寄往重慶市腫瘤醫院進行確診。然而這個重要的包裹卻被巫溪縣郵局弄丟。
包裹丟失後,患者、醫院和郵局三方多次協商,但分歧太大。範志秀認爲,切片標本丟失後,無法確定所患腫瘤是良性還是惡性,無法對症下藥,這可能導致病情延誤、惡化。因此她無法接受郵政局提出的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賠償保價金和退還郵寄費共103.4元的方案。而郵政局也不同意範志秀提出的交還包裹或送其外出檢查的要求。
於是,範志秀一紙訴狀將縣醫院和郵政局告上法庭,她提出3個訴訟請求:告知其活檢結果;返還標本包裹;賠償精神損失費10萬元。
巫溪縣人民醫院在接受重慶地方媒體採訪時稱,130元活檢費是寄給重慶腫瘤醫院的,巫溪人民醫院和患者就活檢沒有任何合同約定,因此,醫院不應承擔責任。
巫溪縣郵政局領導稱,他們曾經提出通過量子醫學手段或血液檢測法爲範志秀重新診斷,但範志秀不接受。他們按照相關法規的賠償標準進行賠償,範也不接受。看來問題只能通過法律手段解決。 (崔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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