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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廳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高校進一步規範收費行爲,堅決制止亂收費。
目前,高校招生收費工作正在進行。省教育廳重申,今年高等學校的學費、住宿費標準一律穩定在2000年的水平,不得提高。省教育廳強調,各高等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義提高收費、亂收費。已經發生亂收費的,要立即退還學生。拒不退款的,一經查處,將沒收非法所得,並對學校領導和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省教育廳要求,高等學校校長作爲招生收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加強對招生收費工作的領導,親自抓招生收費工作。
據悉,9月新生入學後,省教育廳將同物價、財政部門,組織一次重點檢查,糾正違紀收費,處理違紀事件。(張凡、樑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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