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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河北省阜城縣發生一起離奇的離婚案,經法院調解離婚3個月之後,妻子黃雲紅來到辦理離婚案的古城法庭打聽,三個月前,竟另有個“黃雲紅”出庭,與其丈夫曹煥禎達成了離婚調解。法官告訴她,法庭已製做了離婚調解書,並報縣法院備案,文件已經生效。黃雲紅當即昏了過去。
事實上,曹煥禎不僅用掉包計找來替身離了婚,還用向大舅子借來的錢,在別的地方另築了新巢,正與一位新相好共享魚水之歡。
據黃雲紅說,她與曹煥禎是1988年結的婚,婚後先後生了兩個女兒。曹煥禎一直在外做生意,夫妻二人從未提過離婚的事。今年6月份,黃雲紅突然接到曹煥禎的電話,說有人要問你,就說咱倆已離婚,說你在飯店幹過。黃雲紅覺得蹊蹺,到古城法庭覈對,才知道是咋回事。
記者到古城法庭瞭解情況,遇上承辦此案的兩位法官潘榮昌和郭海軍。二法官承認有這事,已經做了糾正,撤銷了黃雲紅與曹煥禎的離婚調解書,對冒名頂替黃雲紅來離婚的李芳也做了拘留和罰款處理。記者問,爲什麼離婚調解書與撤銷離婚的裁定書都沒有給黃雲紅送達?兩法官回答很巧妙:離婚調解書是他們當庭領走的,撤銷離婚的裁定書與黃雲紅無關,無須對其送達。兩法官強調,我們是按程序來辦理的,在當時來說不是錯案,我們沒有任何責任。記者問,在法庭上給他們辦離婚調解時,對二人的身分及相互關係有沒有做過覈實瞭解,有沒有要他們出示結婚證、介紹信、身份證、戶口簿等相關證明?兩法官坦然回答,我們問過,他們說時間長了,結婚證丟了。
事後司法機關查明,這位假冒黃雲紅的人叫李芳,是曹煥禎的老相識,曹煥禎花了2000元錢僱她出庭,並面授機宜。他們在法庭上演了一出“雙簧”,如子女撫養問題,二人如此這般地達成了所謂協議。雖然二人演技拙劣,如稍加詢問,就會漏出馬腳,但法官根本沒有進行覈實,他們就輕易過了關。
這本是一起普通的離婚案,法官採用的是簡易程序,由於辦案人員粗枝大葉,結果辦成了一起離奇的錯案,給當事人黃雲紅及其家庭造成了嚴重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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