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馬來西亞一法庭上,由於一名男子身份證遺失,法官當即命令他演唱馬來西亞國歌《我的祖國》,以此證明他的公民身份。這位名叫弗茲·哈米德的男子演唱得極其到位,剛唱完4句,法官便滿意地讓他停了下來。
21歲的弗茲·哈米德是於8月20日在馬來西亞西北部的吉打州遭逮捕的,當時警察正在集市裏搞突擊身份檢查,哈米德告訴警察說他的身份證已丟失,引起警察的懷疑,而且他的長相看起來像外國人。
目前,馬來西亞滯留着大量非法移民,當地警察經常突擊公共場所,檢查身份證。儘管哈米德歌唱才能不俗,但仍然被判處在州級監獄中拘留3天,原因是按當地法律,如不及時辦理身份證會處以30元的罰金,而他沒能支付這筆罰金。(伍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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