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7日夜晚,浙江省永嘉縣黃田鎮外窯村“電鍍二廠”廠房突然倒塌,13位來自江西和安徽的打工者不幸遇難。
這是一起讓人倍感惋惜的悲劇。因爲就在事故發生前的幾個月,有關部門不僅發現了存在於這些廠房中的安全隱患,而且採取了整治措施:嚴令停工停產;拆除廠房,事發前廠房的二樓和三樓已經拆除完畢;對暫時尚未拆除的一樓廠房,他們用磚頭將主要通道封死,以防止人員出入……
永嘉縣委一位主要領導痛心疾首地說:“對電鍍二廠安全隱患的整治我們已經做了99%,沒想到這尚未做到的1%讓我們前功盡棄。”
雷雨大潮之夜的悲劇
對於黃田鎮來說,8月7日是一個特別不安的日子。是夜,一個接着一個的驚雷在小鎮的上空炸響,不少人家裏的電話機和茶杯被震落在地。當天又適逢一月一次的天文大潮,海水呼嘯着沿甌江向黃田一帶奔涌而來。
“電鍍二廠”一排數十間廠房中,有5間燈火通明。81位來自江西、安徽等地的打工者,正在加班加點。他們並不知道災難已經伴隨着暴雨巨潮悄悄來臨。
生還者車光山回憶當晚情景,至今仍心驚膽戰。他說: “晚上8時左右,我與30多名工友在上班。突然,‘轟隆’一聲,腳下的地面裂開一個20多公分的口子,頭頂砸下好幾塊磚頭。我和身邊的工友迅速向門外跑。沒跑兩步,後面的廠房就一間接着一間向甌江倒下了。幸好廠房倒塌的速度不是太快,前後有10多分鐘時間,不少人逃了出來。”
一名現場目擊者說,那晚9時10分左右,當地羣衆從倒塌的房屋裏救出7名工人,並拖出一具屍體後,上漲的海潮涌上來,很快淹沒了倒塌的房屋。
8月9日上午,記者趕到事故現場時正值退潮。一片長約20米、寬約60米的廢墟裸露在海塗上。幾百名武警、消防、公安、海事、港監等施救人員緊張地挖掘廢墟,尋找死難者。挖掘搶救工作持續了兩天兩夜,後經過生命探測器反覆探測,證實廢墟中確實不存在生命才停了下來。總共挖出遇難者屍體13具。
違章與違法埋下的“定時炸彈”
慘痛的悲劇發生後,記者實地調查發現,所謂的“電鍍二廠”不過是由數十家家庭作坊和一排違章建築堆積起來的。
黃田鎮與溫州隔甌江相望,兩地相距僅10公里。受 “前店後廠”溫州經濟發展模式的影響,這個鎮以家庭作坊爲單位的小商品生產極爲興盛,產品主要以皮帶頭、鈕釦、錶帶、胸花等爲主。上個世紀90年代初,一批個體私營業主在黃田鎮窯村的甌江江堤上建築磚混結構的廠房,從事電鍍生產。到事故發生前,“規模”已經發展至作坊(車間)39個,涉及34位業主。隨着生意越來越紅火,已有的廠房不夠用,不少業主就把眼光投向甌江。34位業主中有17位業主未經批准在緊靠廠房的甌江灘塗打樁,把廠房向江面延伸,凌空搭建了27間新廠房,倒塌的就是這27間廠房中的22間。
令人不可思議的是,這家在當地名聲不小的“電鍍二廠”,原來還是一家非法企業。它沒有工商註冊登記,也沒有正式的企業法人代表。對此,溫州市工商局局長稱:工商部門所以不給這家“兜班廠”核發營業執照,是因爲他們污染處理未解決,法人代表未落實,條件不合格。
然而,就是這麼一家“工廠”,其鼎盛時期廠房上下共三層,二樓和三樓爲職工宿舍,住了1000多人,一樓爲生產車間,工人連班倒,通宵達旦。
一些受傷工人對記者說,他們的廠房是典型的“三合一”房:工人的生活居住、倉庫和生產車間合而爲一。廠內的倉庫及車間各處都放着劇毒化學物品氰化納、硫酸、鹽酸等。由於凌空搭建的廠房根基不穩固,今年3月以來,大多數廠房的新老建築結合部已開裂達5至10公分。工人大多感到害怕,私下準備辭職離開。但是廠裏有好幾個月沒發工資,只得再等等。一名叫周麗軍的倖存者說:“ 我和一些工人都知道‘電鍍二廠’是顆‘定時炸彈’,也多次向各自的業主反映過,強烈要求補救和撤離。但業主爲了賺錢,根本不顧我們的死活。”
1%是怎樣留下的
今年3月,永嘉縣電視臺、《永嘉報》等當地媒體對 “電鍍二廠”問題進行了曝光。此後,黃田鎮政府於3月26日作出決定,責令“電鍍二廠”在3月26日下午6時前,將最嚴重的危房區中所有生產和住宿人員撤離疏散。但這些業主置之不理,繼續組織工人生產。3月27日上午,永嘉縣政府組織縣府辦、水利、規劃、土地、環保、黃田鎮等部門和單位20多人到“電鍍二廠”進行現場處理。針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17—20號廠房,當場限令樓上居住的100多人於下午1時前搬離,責令企業立即停產,並於4月2日前自行拆除。當天下午,縣政府分管領導赴現場檢查落實。3月30日,永嘉縣得知企業沒有拆除廠房仍在生產的情況後,召開了由一名副縣長主持的縣府辦、安委辦、縣經委、公安、環保、消防、土地、規劃等11個部門負責人的協調會,決定在4月6日前,徹底查封和拆除病危廠房,搬遷所有居住在廠內的職工。這樣,“電鍍二廠”廠房原本住着1000多名打工者的二樓、三樓得以拆除,人員疏散到了其他地方。這些人成爲本次事故中“不幸中的萬幸者”。
然而,就在向一樓開刀以徹底消除隱患時,遇到了棘手的問題。因爲一樓存放的是大量的機器設備和原料,如果拆除,在作坊裏投資少則數十萬元多則數百萬元的業主損失會很大。這使得業主們原本就有的對抗情緒迅速升級。他們有的對工作人員百般辱罵,有的乾脆躺在道路上阻撓拆除機械的推進,更有甚者揚言:“誰拆廠房就和誰白刀子進紅刀子出。”
4月15日,縣政府在比較了各種拆除廠房的法律依據後,決定運用力度最大的《防洪法》來處理這批違章建築,因爲依據此法,5天以後可以強制執行。4月17日,永嘉縣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發文,告之17、18、19、20號廠房的業主,這批新老房子均屬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違章建築,它的建造,違反了《防洪法》的有關規定。責令上述業主,自行拆除擅自擴建的廠房。否則將組織強制清除。
眼看玩“硬”的難於奏效,業主們又想方設法玩“軟” 的。19至20號廠房的業主於4月18日向政府各有關部門出示了一家房屋鑑定中介機構――溫州大學建築設計院提供的諮詢報告。報告稱:“這些建築物按鑑定報告應當予以拆除,考慮到廠家生產需要,補救可能性還是有的。 ”爲此,報告提出打樁加固、封閉開裂牆、地樑等補救措施。諮詢意見最後說:“加固後本建築物使用年限不得超過5年。”業主們如獲至寶,拿着這份報告四處活動,要求政府保留他們作坊的一樓車間。
鑑定報告動搖了政府部門徹底拆除違章廠房的決心。永嘉縣委縣政府爲減少業主的損失,決定暫時保留廠房一樓,用於存放業主的設備、原料,以後再整體將這些作坊搬遷到縣裏正在建設的相關工業園區。但是,有關部門嚴正申明,“電鍍二廠”不得再開工生產,爲防範起見,執法部門還把廠房的門用磚頭封死。
99%的工作做完後,1%就這樣被“合情合理”地留了下來。就在拆房工作組離開後,不少業主拆掉封門磚,臨時招募打工者,重新上馬開業。到事發的8月7日,已經有5名業主組織了81名打工者,偷偷在6間廠房開工生產。悲劇發生時,有的新聘來的打工者,上班還不足1小時。
偶然之中有必然
永嘉在整治“電鍍二廠”安全隱患中留下的1%,以及這1%恰恰釀成了悲劇,也許有其偶然性。但是,這個廠房違章、無證無照的“工廠”已經存在了七八年,人們不禁要問,當初是誰允許這樣一家既危險又高污染的企業誕生在哺育溫州文明的甌江江岸?
永嘉曾經是浙江貧困人數最多、貧困面積最大的縣之一,在繁重的脫貧致富任務面前,一些幹部變得“有奶就是娘”,安全、環保等長遠問題變成“次要”的,可以“ 放一邊再說”的。據介紹,事故發生後,永嘉在全縣範圍內清查、拆除類似的廠房,結果一查嚇一跳,全縣在幾天內就清查出1000多間(座)有問題的廠房,這些廠房大部分已存在七八年甚至十多年。“8·7”特大廠房倒塌事故再次以生命和血的教訓警示各級領導幹部,必須十分重視處理眼前與長遠利益之間的關係。正如永嘉縣政府一位主要領導所說:“黃田廠房倒塌事故讓我們徹底明白,不顧安全的繁榮,不顧長遠的政績,到頭來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深刻剖析這1%,還有一種困惑讓人手心發汗。那就是十幾個政府部門聯合執法,三令五申爲什麼就是不能徹底拿下一座“漏洞百出”的非法、違章“工廠”?永嘉縣委書記謝炳清說,現在政府政令難於暢通的問題越來越嚴重。1%的讓步看上去小,實際上反映出一個嚴峻的社會問題。我們必須認真研究、探索新時期提高執政效率的科學方法。
“電鍍二廠”所在窯村距離黃田鎮不過區區數公里,離開政府職能部門集中的縣城也不算遠。當地羣衆反映,4月份政府集中整治“電鍍二廠”的安全隱患後,業主們早已悄悄地開工生產,縣裏這麼多政府職能部門和近在咫尺的黃田爲何對眼皮底下的事情不知不曉,不聞不問?不少幹部說,“電鍍二廠”廠房安全隱患整治留下的1%暴露了政府部門作風不實的問題。這警示各級領導幹部,形勢越複雜、新情況越多,越要把工作做細、做透、做實。
當然,最響的警鐘是敲給那些連1%的孔隙都不放過的私營業主的。8月22日,永嘉縣檢察院對“電鍍二廠” 10名涉嫌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業主作出批捕決定。那些爲了追求利益不顧他人生死的經營再也不能繼續下去了!張和平 潘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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