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 因做生意賠錢萌生騙財歹念,2年間以集資名義從14人手中騙得570餘萬元的李某,經寧河縣檢察院審查後,8月30日以涉嫌詐騙罪批准逮捕。
今年35歲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女,原系寧河縣百貨公司職工。起初曾和一鄰居合夥做買賣,生意挺紅火,掙了點錢。後來,她的生意不景氣,加上自己又大手大腳,竟造成30餘萬元的虧空。李某不肯善罷甘休,四處借錢想東山再起,打算做買賣賺了錢再把虧空堵上。不料事與願違,買賣越做越差,窟窿越堵越大,由此她產生了非法集資詐騙的邪念。
從1999年初到2000年12月近2年間,李某謊稱和寧河縣百貨公司辦三產、與寧河縣飼料公司做買賣,且公司的一二把手、縣裏的某些重要領導都參與,以“不賠錢、高回報”並給參與集資人買高檔家電、服裝爲誘餌,騙取了被害人的信任,先後從本縣於某、劉某、趙某等14人手中騙取了570餘萬元後外逃。近日,李某被警方抓獲歸案。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胡然 任慶明 潘洪亮 琳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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