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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獲知,港人非婚生子女往香港定居申請已於近日正式開始受理。
按照有關規定,凡香港澳門永久居民在內地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申請前往港澳定居,申請人本人及其申報的父親和母親,均需進行親子鑑定。對於在父母履行合法婚姻關係前生育的子女,如無法確定親子關係的,也需進行親子鑑定。
申請人須持有內地常住戶口,其本人及父(母)須親自向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申請人在港的母親(父親)須提供書面的DNA測試申請。
在粵港雙方共同進行的DNA測試中,香港政府化驗所和入境事務處負責申請人在港的父(母)DNA測試的樣本提取,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和刑事技術中心負責申請人及其在內地的母(父)DNA測試的樣本提取,樣本提取時間粵港雙方將基本保持一致。內地提取血液樣本的地點爲廣州市北較場橫路五號廣東省公安廳門診部。
另據瞭解,申請往澳門定居的非婚生子女申請人及其父母的DNA測試辦法目前正在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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