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違反社會公德,見死不救的東寶區港航監督所指定負責人李某、副所長彭某,近日被該區紀委處以行政記大過及記過處分。
今年6月24日中午11時許,荊門市東寶區漳河鎮中心小學學生曉洋、曉波、曉屈(均爲化名)等5人來到漳河臨時客運碼頭附近游泳,12時左右,曉洋、曉波在游泳時不慎掉入深水區,曉屈等另3人即大聲呼救,附近一船工陳某聞聲趕來,將正在水中掙扎的曉波救起。而此 時,身着港監製服執行公務後途經現場的李某、彭某等一行6人,在得知還有曉洋仍沉入水下的情況下,李、彭等人並未及時組織救撈,而是打電話報警後離去。曉洋直到其父親周某趕來方纔被救起,但因溺水時間過長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通報指出,李某、彭某身爲行政執法人員,在人民羣衆的生命遇到危險時,臨危畏懼、臨難脫逃,喪失了行政執法人員應有的道德,嚴重敗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爲嚴肅紀律,教育廣大黨員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遂作出以上處分。(陶德富 楊家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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