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車禍把8年有實無名的同居生活碾得粉碎,年過六旬的老人瞬間失去“丈夫”,也失去了經濟來源。爲了生活,昨(3)日上午10時左右,“妻子”跨進了某律師事務所的大門。
據60餘歲的周老太稱,她是郫縣某村離過婚的農村婦女,1993年認識了建築公司的退休幹部鄒某,鄒某對無依無靠的周老太頗有好感。由於鄒的兩個兒子強烈反對,喪偶多年的鄒某帶着周老太在青羊區某村租了間小民房同居,一過就是8年。
今年8月17日,年近70的鄒某在府南河出了車禍。當週老太心急火燎地趕到醫院,鄒某已被推進了太平間。幾天後周老太找到處理此車禍的警官索要賠償金時,因其拿不出任何與死者系親屬關係的證明,警官拒絕了周老太的要求。
百般無奈下,周老太在住所小巷裏,走街串戶地以賣鹽茶蛋爲生。
律師說法嘉業律師事務所律師鄭嵐認爲,《新婚姻法》出臺後,周老太的這種情況,不在法律保護範圍內。但周老太雖不屬繼承人,8年相濡以沫的事實婚姻下,鄒某的兩個兒子幾乎與周老太、鄒某沒有什麼聯繫。8年裏,周老太是對被繼承人鄒某撫養最多的人,在她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時候,她可以分得適當的遺產。(黃利琴 鄭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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