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報道說,此次廈門遠華“紅樓”反腐敗展覽的主會場,是“紅樓”不遠處的“白樓”。“白樓”的一層是轎車館,四輛轎車一字排開,其中一輛價值400萬元的保時捷跑車很“特別”,它是賴昌星送給“某歌星”的。
此車貴重僅次於賴昌星本人的那輛,可見“某歌星”在賴昌星心中的分量。可媒體報道時,其他幾輛車的主人都點出了“尊姓大名”,獨有這輛用的卻是“某歌星”,讓人看不 出其人的真面目。連原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這麼高級別的貪官都露臉了,我實在不明白爲什麼要替一個歌星避諱?
或許有人會說,這是明星的私事,管它作甚?問題是,如果一個男人用實實在在的勞動所得送美人,哪怕送太陽送月亮,我們也沒閒功夫說三道四,可賴昌星的錢來得“不地道”,用國家的錢和人民的血汗錢去博得“歌星”一笑,而且一出手就是400萬,老百姓問一句“這錢給誰了”,恐怕不過分吧?
我寧願相信“某歌星”不知買車的錢是怎麼來的(如果知道,就有包庇之嫌了)。不過,不明白“悅己者”竟是幹着坑國害民的人,這說明其在人生的道路上還不太成熟,需要磨鍊。因此,讓人們知道來龍去脈,一方面對天下人是個交代,對其本人,未嘗不是一個警示。(艾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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