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醞釀年餘的改革意見即將下發全省
●改革範圍涉及特大城市、中小城市和小城鎮
●戶籍人口將按實際居住地登記戶口
●將以准入條件取代進城人口控制指標
橫亙於廣東城鄉之間幾十年的戶口藩籬,有望取得重大突破!記者從廣東省公安廳瞭解到:廣東戶籍制度即將進行重大改革,全省範圍內以准入條件取代進城人口控制指標是此次改革的根本特點。
不久前,國務院批轉了公安部關於推進小城鎮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這個通知的核心內容是在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和其他建制鎮推行戶籍制度改革,凡是在上述範圍內有合法固定場所、穩定職業和生活來源的人員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親屬,均可根據本人意願辦理城鎮常住戶口,不再實行計劃指標管理。
這個通知下發以後,浙江寧波等地率先推行,在全國引起了巨大的反響,而一向引領全國風氣之先的廣東卻顯得有些平靜,爲此記者專門到廣東省公安廳戶政處瞭解情況。
原來,廣東從去年5月開始已經在制定《關於進一步改革戶籍制度的意見》,醞釀更大規模的戶籍制度改革。這份《意見》的制定目前已經到了最後衝刺階段,即將下發全省執行。它的目標是實行本省戶籍人口按照實際居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實現城鄉戶口管理一體化,改革後統一叫“廣東居民戶口”。改革範圍涉及特大城市(廣州、深圳)、大中城市和小城鎮,上述城市入戶將以准入條件取代進城人口控制指標,准入條件由當地政府制定。也就是說,以後到廣東的城市入戶,不會再有指標來限制人,只要符合准入條件,就可以入戶,如果城市感覺到自己的人口增長太快,它可以提高准入的標準,自行調節人口增長速度。
提到不久前國務院下發的關於小城鎮戶籍制度改革的《通知》,廣東省公安廳戶政處介紹,廣東早在9年前就開始了小城鎮戶籍制度改革,走到了全國的最前列。1992年廣東省政府下發了《批轉省公安廳關於調整戶口遷移若干政策的請示通知》,這份通知放寬了農村人口進入小城鎮的條件,基本把權力下放了,之後,全國各地都在學廣東的做法,可當時其中很多地方並不具備放寬條件的基礎。1997年6月,國務院下發了《國務院批轉公安部小城鎮戶籍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和關於農村戶籍管理制度意見的通知》,參照廣東經驗,開始在全國的一些小城鎮進行戶籍制度改革的試點,不久前又在試點的基礎上下發了全面改革的通知。
廣東的市場經濟在全國發育最早也最成熟,在珠三角地區更是形成了龐大的城市羣,戶籍制度改革已經是水到渠成的事。目前全省已經開始逐步實施國務院下發的《通知》,更多的城市則在等待《關於進一步改革戶籍制度的意見》的下發,準備一步到位。
相關資料
1954年,我國第一部《憲法》第90條曾明文規定,公民有居住和遷徙的權利。
195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頒佈,正式確立了戶口遷移審批制度和憑證落戶制度。
1975年,修正的《憲法》頒佈,取消了關於公民遷移自由的條文。
2001年3月,浙江湖州市打開了戶籍“變法”的大門。
2001年4月,廣西以身份證制度代替戶籍管理制度,逐步取消“農轉非”限制。
2001年5月,上海改“戶籍制”爲“居住地制”。
2001年7月,浙江省寧波市徹底拆除城鄉之間的戶口門檻。
2001年8月1日,河北省石家莊市戶籍改革正式實施,公佈了七條戶口全面放開准入標準。在市區生活的30萬外來人口,已有資格陸續成爲該市六個市區的人了。(徐昌宇 李青 傅強 張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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