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歲現象”、“39歲現象”和“26歲現象” 是近年來人們對一些年齡特徵明顯的腐敗案件的概括。且不論這些提法是否準確,這一系列“現象”的出現,至少說明一個問題:腐敗有向年輕化發展的趨向。這是一種非常危險、必須引起我們高度重視的趨勢。
如果說“59歲現象”是一些即將告別權力的官員,抓住“最後的機會”,鋌而走險,“39歲現象”是一些人在即將被擋在40歲這個提拔的門坎之外,大撈一把,那麼“26歲現象”中的年輕人就是直截了當了。儘管前兩種現象中的幹部最終淪爲腐敗分子,但他們在59歲之前、39歲之前還算能夠自律,而“26歲現象”中的幹部簡直無所顧忌。按理說,一名幹部二十多歲就走上仕途並掌有實權,應該說是前途無量的,他們應該珍惜手中的權力和自己的政治前途,在工作中兢兢業業、不越雷池一步,但是他們並沒這麼想、這麼做。這就凸現了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爲什麼一些年輕人的膽子那麼大?這裏面固然有錯誤的金錢觀、盲目追求高消費、人生閱歷淺、法制教育不夠、規章制度不健全等原因,但根本的一條是沒解決“當官爲什麼”的問題。
毋庸諱言,儘管近年來反腐敗力度不斷加大,許多腐敗分子被繩之以法,但在一些地方、一些領域還存在打擊的力度不大的問題,致使一些腐敗分子不僅逍遙法外、名利雙收,有的還飛黃騰達,從而在一定範圍形成了一種不良的導向。據最近中國社會科學院的一次全國性抽樣調查顯示,我國城市市民在69個職業中選擇最多的前兩項是市長、政府部長,在“假如你能夠重新選擇,你將選擇什麼職業”這個問題上,排在第一位的是“黨政機關幹部”。衆所周知,我國公務員的工資待遇並不高,爲什麼還有那麼大的吸引力?當然,有的當官是爲了爲人民和社會做更大的貢獻,有的是爲了更好地實現自己的價值,但也不能排除一些人選擇當官就是爲了當官的許許多多“好處”來了,這裏面當然包括腐敗。動機決定行動。一個把腐敗作爲當官動機的年輕人,如果不千方百計地尋找腐敗的機會,有了腐敗的機會卻不腐敗,那纔是違背常理呢。
腐敗的年輕化趨勢警示我們,反腐敗切不可忽視年輕幹部。要遏制腐敗的年輕化趨勢,必須堅持標本兼治、德治與法治並重。一方面,對年輕幹部進行切實有效的教育,使他們不斷強化黨性修養,從思想上真正解決當官“爲什麼”、“做什麼”、“留什麼”的問題。另一方面,對腐敗分子要擴大懲處面,真正做到違法必究、“伸手必被捉”,使腐敗分子沒有藏身之地;做到執法必嚴,使腐敗分子在政治和經濟利益等方面都沒有好下場,從而保持幹部隊伍的純潔性和先進性,在全社會形成一種當官只能奉獻、不能貪財的導向,讓爲腐敗而當官的人望而卻步。(滏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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