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政府日前宣佈,將外商投資項目審批制改爲登記制。市政府承諾,試行登記制後,以往繁複的審批手續將在一個工作日全部辦妥。
爲促進招商引資工作,南昌市簡化了外商來昌投資的程序,試點實行改審批製爲登記制。今後,外商到南昌投資,不用再審批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只需辦理外商投資項目登記書。
登記制規定,凡在南昌市興辦3000萬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資基建項目,只要符合國家外商投資產業政策,具備外商投資項目申請登記表、合營意向書、投資方資信證明、投資方營業執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證明等材料,就可以申辦登記。外商投資項目登記書視同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文件,企業可憑登記書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有關部門將在一個工作日內辦完登記,不予登記的項目當場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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