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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將從12月3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進行第二次基本單位普查,以全面瞭解各類單位的組織形式、經濟成分構成、規模結構以及生產要素的配置和地區分佈、行業分佈等情況。第二次基本單位普查,是我國繼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之後,又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
記者從今天在北京召開的第二次全國基本單位普查電視電話會議上了解到,這次普查的對象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的法人單位及法人單位所屬的產業活動單位,包括各類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機關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和其他法人,及其所屬的農業、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批發零售業、餐飲業、服務業等產業活動單位。普查的內容包括各類單位的基本標識、主要屬性、基本狀態和主要總量指標。普查分準備階段、登記階段、數據處理階段、名錄庫更新及資料開發應用階段四個步驟進行。
這次基本單位普查將最大限度地銜接和統一有關部門的單位認定標準和代碼,加快相關部門之間的網絡互聯,在中央、省(自治區、直轄市)、地、縣四級逐步建立和完善相互銜接、互爲補充、信息共享、適時更新的基本單位名錄庫系統。
第二次全國基本單位普查領導小組組長、國家統計局局長朱之鑫說,所有被普查對象都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按期如實填報普查資料,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虛報、瞞報、遲報、拒報普查資料,不得僞造、篡改普查資料。違者要依法嚴肅查處,必要時還可通過新聞媒體曝光。
據瞭解,第一次全國基本單位普查是在1996年進行的。普查結果表明,至1996年底,我國共有各類法人單位440萬個。其中企業法人262萬個,事業法人62萬個,社團法人4萬個,行政法人28萬個,其他法人(村、居委會)84萬個。(趙承 楊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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