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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產業資金原本是中央支持貴州經濟發展的一項專用資金,但手握大權的原貴州省綠色產業辦公室專職副主任蔡正昌,卻與人沆瀣一氣幹起了損公肥私的罪惡勾當。今天上午,這名65歲的“老副廳”被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法院審理查明,貴州中興農牧業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借貴州欲建立綠色產業沿海經濟協作帶的機會,1998年5月向貴州省綠產辦申請設立“貴州綠色產品天津窗口”,並請求借用綠產週轉資金100萬元。省綠產辦辦公會同意借款後,由於中興公司提供的借款擔保不合法,沒有得到借款。
而中興公司全權辦理借款事宜的副總經理申菊球,與執掌綠產週轉資金審批大權的蔡正昌一番密謀過後一拍即合,盜用中興公司的名義,將綠產辦已安排借給中興公司的100萬元綠產週轉資金挪給申菊球個人使用。
二人找來擔保人辦好擔保手續後,1998年8月3日,申菊球盜用中興公司名義,與省綠產辦簽訂了借款合同。爲了讓申個人順順當當地控制和使用這100萬綠產週轉資金,蔡還以專款專用爲名,爲申開具了開設“京津窗口”銀行賬戶和刻制財務專用章的證明。8月10日在貴陽一家銀行開立賬戶後,當天蔡便指使省綠產辦的財務人員將100萬元劃入“京津窗口”賬戶。
次日,申將“京津窗口”賬戶上的100萬元綠產週轉資金轉入自己個人的貴州省龍孫綠色產品銷售公司,用於該公司的經營和購買私宅。隨後,申、蔡二人爲了使被挪用的100萬元綠產週轉資金在形式上合法化,蔡正昌還以省綠產辦名義下文,明確“京津窗口”由“中興公司”變更爲“龍孫公司”負責實施。案發後,公安、檢察機關追贓96.6萬元。
申菊球今天上午同案被以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楊通河、張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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