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農曆蛇年,我國郵政部門按慣例於年初發行了蛇年生肖郵票,但這枚剪紙形式的“蛇票”卻引發了一場陝西農婦狀告國家郵政局、國家郵票印製局侵犯著作權並要求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的官司。昨天此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原告是陝西農民白秀娥,她訴稱,1999年11月,國家郵政局一名工作人員約她剪一些有關於蛇的剪紙,準備用於蛇年的郵票圖案。2000年2月,白秀娥將60餘張有關蛇的剪紙圖案交給這名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從中挑選4幅,直至2000年11月,原告到國家郵政局領取勞務費後被告之其作品未被採用。但今年1月5日,白秀娥發現國家郵政局發行的蛇年郵票第一枚就是在她的剪紙作品基礎上修改而成。
國家郵政局答辯認爲,白秀娥作品屬於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範疇,不受《著作權法》保護;蛇年郵票是以白秀娥的剪紙爲素材,後經國家郵政局的設計師修改才最終形成,並且在《郵政預告》等刊物上將白秀娥署名爲一圖剪紙作者;國家郵政局也向白秀娥支付了1000元的資料費,因此國家郵政局和國家郵票印製局沒有侵犯白秀娥著作權。(楊永輝、郭京霞、佟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