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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新建的宏偉高架路底單車川流不息。一旁的人行路上有個農村女孩子擺了一個小竹籃,裝滿了潔白如玉的白蘭花,香氣引來兩三五個顧客。
過來一個頭戴大蓋帽,身穿制服,手持對講機的人,湊前一看吼道:“又是你!昨天不是告訴過不準擺賣嗎?”購花者慌忙閃避,女孩囁嚅着把竹籃提開,冷不防身邊飛起一記擊打,籃子頓成“滾地波”,幾百朵白蘭撒滿一地。那“大蓋帽”把花兒已打翻在地意猶未盡,竟再踩上一隻,不,踩上十幾腳,花兒頓作堆堆花泥。
女孩哭了……“大蓋帽”正要抽身離去,猛出現一聲斷喝:“你這樣做是錯誤的!”一個抱着孫兒的老者(似爲老幹部)說得毫不含糊。“大蓋帽”一愣,回過頭:“你想點(怎樣)?”“你把掃得乾淨的馬路弄髒了,要不要罰?”“大蓋帽”一時語塞。幾個老人圍過來了:“是啊,該罰!”你一言,我一語,“大蓋帽”悻悻而去。
誰是誰非一目瞭然,筆者也不想饒舌,然而值得深思的是,履行公務者爲何引起公憤?這幾年,破除特權思想、提高業務素質、增強職業道德之類的口號提過不少,但收效不大,其中一個原因是,“以人爲本”的這條根本,並未深入每個公職人員的心中。印度詩人泰戈爾說過:“只有熱愛人的人才可以懲戒人。”心中沒有公衆,不知道一切工作應以人爲出發點,就會出現種種盛氣凌人,頤指氣使的“惡行”。如今政府提出小變、中變、大變,人們似僅理解爲硬件建設。其實,倘若不去抓好精神文明的進程,逐步樹立以人爲本的觀念,使其也經歷一個從小變、中變到大變的過程,那麼,這個城市再好的設施,再美的環境,也是穿了龍袍不像太子的。(魯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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